我淋浴时就觉得听到了电话铃响。出来时它又响了。我在腰间围了一条浴巾跑去接。

“斯卡德吗?我是米克·巴卢,我吵醒你了吗?”

“我已经起床了。”

“好家伙。现在很早,可是我得见你。十分钟之内行吗?就在你旅社门口怎么样?”“最好是二十分钟。”

“你就尽早吧,”他说,“我们可别迟到了。”

迟到什么?我迅速刮胡子,穿上西装。我一夜没睡好,一直在作梦,梦里都是监视门口和路过的汽车朝外开枪。现在是早晨七点半,而“屠夫小子”约我见面。为什么?做什么?我打好领带,拿了钥匙和皮夹。楼下大厅没有人在等,我走到外头,看到车子停在街边,就在旅社门口的消防栓前面,是那辆银色的大卡迪拉克。车窗都是暗色玻璃,可是这回我可以看见他坐在方向盘后面,因为他把乘客位置旁的车窗摇了下来,身子探出来向我招手。

我穿过人行道,打开车门,他穿了一件白色的屠夫围裙,脖子以下都遮住了。白色棉布上有铁锈色的污渍,有些还很鲜艳,有些漂白过已经褪色了。我发现自己不太确定跟一个穿这种围裙的人同车是否明智,不过他的态度让我没有理由害怕。他伸出手来,我跟他握了一下,然后上车,把门关上。

他把车子驶离路边,开向第九大道的街角,停下来等绿灯。他又问一次是不是吵醒了我,我说没有。“原先你们前台的人说电话没人接,”他说,“可是我叫他再接上去试试看。”

“我在洗澡。”

“可是你晚上睡了吗?”

“只睡了几小时。”

“我还没上床哩。”他说。绿灯亮了,他抢在车群前头很快地左转,然后到了第五十六街不得不又在红灯前面停下来。。今天是阴天,空气中感觉得出来快下雨了,透过暗色车窗,天空看起来更阴晦。

我问他要去哪儿。

“屠夫弥撒。”他说。

我脑袋冒出一些怪邪的异教仪式,人们穿着沾血的围裙,挥舞着屠刀,献祭一头小羊。

“在圣伯纳德教堂,你知道那个地方吗?”

“第十四街?”

他点点头,“那儿的礼拜堂每天早上七点钟有个望弥撒的仪式。八点时左边小房间有另外一个弥撒,只有几个人参加。以前我父亲每天早上工作前都会去,有时也带着我。他是个屠夫,在那儿的市场工作,这件就是他的围裙。”

绿灯亮了,我们又转了个弯上了大道。有时候绿灯闪了,他就放慢速度,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然后闯过去。中途碰上往林肯隧道的交叉路口,他不得不停下来,之后便一路顺畅开到第十四街左转。圣伯纳德教堂在北侧第三个街区,他在教堂门口停了下,然后开到一家葬仪社的店前,那儿的人行道前面有营业时间禁止停车的标志。

我们下了车,巴卢朝葬仪社里面某人挥挥手。招牌上写着“塔美父子”,所以我猜塔美或他的某个儿子也在挥手。我跟着巴卢走上石阶,通过大门进入教堂。

他带着我从一个侧廊进入左边一个小房间,那儿有十来个望弥撒的人占据了前面三排折叠椅。他在最后一排坐了下来,指指旁边的位子要我坐下。

接下来几分钟,又有五六个人进来。房间里有几个老修女、两个老太太、两个穿西装的男子、一个穿橄榄绿工作服的男子,还有四个跟巴卢一样穿着屠夫围裙的男子。

到了八点,神父进来了,他看起来像菲律宾人,讲英文有轻微的口音。巴卢替我打开一本书,告诉我如何跟着仪式进行。我跟着其他人一起站起来,一起坐下,一起跪着。中间念了一段以赛亚书,一段路加福音。

领圣餐的时候,我没有离开位置,巴卢也是。除了我们,还有一名修女和一个屠夫没有吃圣餐的小圆饼。

整个仪式没有花太多时间,结束后,巴卢大步走出房间,一路走到教堂外,我跟在后面。

到了人行道上,他点了根烟,说:“我父亲以前每天早上去工作前都会来。”

“你提过。”

“以前是用拉丁文的,现在改讲英文,就没那种神秘感了。不知道他从望弥撒中得到些什么。”

“你又得到些什么?”

“我不知道,我不常来。一年或许来个十次、十二次,我会连续来个三天,然后又一两个月不来。”他又深深吸了一口烟,然后把烟蒂丢在地上。“我不会去告解,也不领圣餐,不祈祷。你相信上帝吗?”

“有时候。”

“有时候,那就不错了。”他抓住我的手臂。“来,”他说,“车子停在那儿没问题,塔美会看着,不会让人拖走,也不会被开罚单。他认识我,也认识那部车。”

“我也认得那部车。”

“怎么会?”

“我昨天晚上见过,还记得车号,本来打算今天去査的,现在不用了。”

“反正也查不到什么,”他说,“我不是车主,登记的是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葛洛根的执照也是用另外一个人的名字登记。”

“没错。你在哪儿看到这部车的?”

“昨天一点多在第十五街。尼尔·蒂尔曼上车后,你就开走了。”

“当时你在哪里?”

“在对街。”

“在监视?”

“没错。”

我们从第十四街往西走,穿过哈德逊街和格林威治大道后,我问他要去哪里。“我整夜没睡,”他说,“我得喝一杯。屠夫弥撒之后。除了屠夫酒吧之外,还能去哪里?”他看着我,有什么东西从他那绿色眼珠里一闪而过。“你可能会是那里唯一穿西装的。生意人也会去那儿,可是不会这么早。不过没关系,切肉的贩子心胸宽大,不会有人拿这个来为难你的。”

“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

现在我们走到了肉类贩卖区,马路两旁都是市场和包装工厂,许多和巴卢一样穿着屠夫围裙的人从大卡车上把整扇的肉搬下来,吊在头顶的挂钩上。空气中死肉的腥臭味很浓,把卡车排出的废气味都盖住了。朝街道的尽头望去,可以看到乌云笼罩着的哈德逊河,还有对岸新泽西州高耸的公寓。可是整个景象给人的感觉,却好像那种旧时代的延续一样,那些卡车如果改成马车的话,就跟十九世纪没有差别。

他带我去的那家店在第十三街和华盛顿街的街角。招牌只写着“酒吧”。即使以前还有别的字,现在也无从得知了。那是个小房间,地板上到处撒着锯木屑。墙上挂着一张三明治菜单,还有一壶煮好的咖啡。看到咖啡让我很高兴,现在喝可口可乐有点嫌早了。

酒保是个壮汉,留着平头,还有浓密的小胡子。有三个人站在吧台里,其中两个穿着屠夫围裙,上面有很多血迹。店里还有六张暗色木头的方桌,都是空的。巴卢跟吧台要了一杯威士忌和一杯黑咖啡,然后带我到离门最远的那张桌子。我坐下,他也坐下,然后看看自己的杯子,觉得酒太少了,又返回吧台,带着整瓶酒回来。那是詹森牌爱尔兰威士忌,不过不是他在自己店里喝的那种陈年的。

他用大手掌包着杯子,然后拿起来,做了一个举杯手势。我会意地也举高我的咖啡杯。他喝了半杯威士忌,对他来说,那效果一定就像喝水一样。

他说:“我们得谈谈。”

“好啊。”

“我在看那个女孩的照片时,你就知道了,对吧?”

“我知道一些。”

“想击中我的要害,那可真办到了。你来跟我谈可怜的埃迪·邓菲,然后我们聊了各种该死的事情。对吧?”

“没错。”

“我本来觉得你真是个阴险的混蛋,跟我兜了一大圈,然后把她的照片扔给我。但不是那么回事,是吧?”

“恩。我根本没把她跟你或尼尔连在一起。我只是想知道埃迪心里到底有什么事情。”

“我没理由隐瞒。我不知道操他妈埃迪的任何事,或者他心里在想什么,或者他做过什么。”他喝完剩下的威士忌,把杯子放在桌上。“马修,我得这么办,我们进厕所,让我确定你没戴窃听器。”

“老天。”我说。

“我不想拐弯抹角,我想把心里的话痛痛快快说出来,可是除非知道你没搞鬼,不然我是不会说的。”

厕所又小又湿又臭,两个人一起进去太挤了,所以他站在外头,让门开着。我脱掉外套、衬衫和领带,然后把裤子松开放低,他一直为这一切的无礼而道歉。我穿衣服时,他替我拿着外套,我慢吞吞地把领带打好,然后从他手中接过外套穿上。我们回到桌边坐下,他又在酒杯里倒了些威士忌。

“那个女孩死了。”他说。

我心里有些东西被落实了。我已经知道她死了,已经感觉到也推测到了,可是事实上。我还抱着期望。

我说:“什么时候?”

“七月,我不知道日期。”他拿着杯子,可是没有举起来。“尼尔来我那儿工作前,在一家观光客餐厅当酒保。”

“祝伊城堡。”

“你当然会知道那个地方。他在那儿搞过鬼。”

“信用卡。”

他点点头,“他来找过我,我让他去跟另外一个人联络。这些小小的塑料卡很有赚头,不过不是我喜欢的生意。你不能插手搞这个,这种赚钱方式见不到钱,只有一堆数字转来转去。可是从各方面来讲,这是个不错的生意。后来他被餐厅抓到,他们要他走路。”

“他就是在那儿遇见保拉。”他点点头,“她也跟他一起牵涉在里面。她把信用卡拿去收银机那边时,会在她自己的机器上先留下印子,或者餐厅会把作废的副本交给她撕掉,她就留下来交给尼尔。尼尔被炒鱿鱼之后,她还待在那儿,替他弄信用卡的副本。他找了几个女孩在不同的地方替他办这事。可是后来她辞职了,她不想再端盘子了。”

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她搬去跟他住在一起,保留着原来的房间,这样她父母就不知道她去哪儿了。他工作的时候,她偶尔也会来酒吧找他,不过通常她会等到下班再来接他。他不单纯是酒保而已。”

“他还在弄信用卡的勾当?”

“没了,他四处晃,你知道,可以找很多事情做。你可以告诉他某个车的厂牌和车款,他就会帮你偷一辆来。他跟一些小混混偷过几次车,也很有赚头。”

“我相信是。”

“这些细节不重要,他做那些事情做得还不错,你知道,可是他跟她在一起,我就不放心了。”

“为什么?”

“因为她不是那块料。她跟在旁边,可是她不属于这个圈子。她父亲是做什么的?”

“卖日本车。”

“而且不会去偷车。”

“我想是吧,不会的。”

他打开瓶盖,举起来,问我还要不要添咖啡。

“我这样很好。”我说。

“我也应该喝咖啡。不过要是这么久没睡觉,威士忌对我来说就跟咖啡一样,可以提神,让我保持清醒。”他倒满酒杯。“她是个来自印第安纳州新教徒家庭的好女孩,”他说,“她偷过东西,可是只是为了刺激。你不能指望这种人,那几乎就跟一个男人为了寻求刺激而杀人一样。好小偷不会为了刺激而偷,他是为了钱而偷。而最好的小偷则只因为他是个小偷而偷。”

“保拉怎么了?”

“她听到了一些她不该听的事情。”

“什么事?”

“你不必知道,噢,这又有什么差别?曾经有些拉丁美洲的混蛋成包成包走私海洛因来卖,然后有个人开枪把这些操他妈的全打死,抢走了他们的钱。报上登过,其实消息都错了,可是或许你还记得。”

“我记得。”

“他安排她去农场,我在欧斯特郡有个农场,登记的是别人的名字,不过那是我的,就像车子和葛洛根都是我的一样。”他喝了口酒,又说,“我操他妈的什么都不拥有,你相信吗?有个家伙让我开他的车,另一个让我住在他登记租来的公寓里。还有一个男人,祖先来自爱尔兰的西密斯郡,他一向喜欢乡下,他和老婆住在那儿,房地产契约也是登记他的名字,他在那儿挤牛奶、喂猪,他老婆在那儿养鸡、捡蛋,可是我随时高兴就可以跑去住。如果有税务局的混蛋想知道我的钱从哪里来——为什么,什么钱?我拥有什么得用钱买的东西吗?”

“尼尔和保拉在那个农场。”我打断他。

“每个人都放松了,讲话没有顾忌,于是她听到太多要命的事情,而且她不会保密,你知道。如果任何人去问她问题,她就变成那来自印第安纳传统保守的新教徒女孩,你知道,告诉对方一切。所以我就告诉尼尔得摆脱她。”

“你命令他杀掉她?”

“我见了鬼才会下这种命令!”他把酒杯“砰”的一声放在桌上,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因为我所提的问题而生气。“我从没叫他杀她,”他说,“我说他应该让她离开纽约,如果她不在这儿,就不会构成威胁。她回印第安纳的话,就不会有人去问她问题,警察和那些操他妈的意大利佬也不会去找她。要是她待在这儿,你知道,总有一天会出问题。”

“可是他搞错了你的意思?”

“没有。因为他后来告诉我一切都搞定了,她已经搭飞机回印第安纳波利斯,我们再也不会看到她。她已经办好手续退掉那个房间,正在回家的途中,而且一切都清理干净,不必再担心她了。”他再度拿起他的酒杯,又放下,然后往前推了几寸。“前几天晚上,”他说,“当我把你给我的名片翻过来,看到她的照片,我才改变原来的想法。因为既然她已经回家了,怎么会有人受她父母之托到处在找她呢?”

“怎么回事?”

“我就是这么问他的。‘怎么回事,尼尔?如果你已经把那个妞儿送回家,她父母怎么会雇人来找她?’他说她已经回印第安纳了,可是没留在那儿。她马上又搭上往洛杉矶的飞机,去好莱坞碰运气。我问他,那她难道都没打电话给她父母吗?好啦,他说,或许她在那儿出了什么事,或许她嗑药,或者堕落了。总之,她在这里就想找寻刺激的生活,所以她可能在那儿也是如此。我知道他在撒谎。”

“嗯。”

“可是我也就算了。”

“他打过电话给我,”我说,“应该是星期六凌晨吧,很早,或许就在葛洛根打烊后几小时。”

“我那天晚上跟他谈过。我们锁上门关了灯,喝着威士忌,他告诉我,她去好莱坞想当电影明星。后来他又打电话给你吗?他说了什么?”

“叫我不要再找她了,我只是在浪费时间。”

“蠢小子,打那个电话真蠢。这只不过是让你知道有点收获了,对不对?”

“我已经知道了。”

他点点头,“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不是吗?可是之前我从来不知道自己造了这样的孽,还以为她回印第安纳老家了。那个城市叫什么名字来着?”

“蒙西。”

“蒙西,就是那儿。”他看着手上的威士忌,然后喝了一口。我很少喝爱尔兰威士忌,但此刻我忽然回忆起那种味道了,不像苏格兰威士忌那么冲,也不像波本那么顺。我喝光杯里的咖啡,好像在服解药似的一口吞下。

他说:“我知道他在撒谎。我给他一点时间解除他的紧张,然后昨天晚上,我载他往城北方向开了好远,然后把事情全给问清楚了。我们到艾伦威尔那个农庄去,他就是把她带到那儿的。”

“什么时候?”

“七月的什么时候吧。”他说,“他带她去那儿一个星期,想在她回老家之前好好招待她一下。他说,他给了她一点可卡因,结果她的心跳就停止了。他说,她没吸食那么多,可是可卡因很难讲,偶尔不小心就可能会送你上西天。”

“她就是这样死的?”

“不是,因为这个混蛋还在撒谎。后来他又改变说法,说他带她去农场,告诉她为什么她必须回家。结果她拒绝了,当时她喝醉了,又生气,就威胁说要去找警察,而且吵得声音很大。他担心吵醒照管农场的那对夫妇,想让她安静下来,揍她揍得太用力了,结果她就死了。”

“可是这也不是实情,”我说,“对吧?”

“嗯。因为他干嘛开车带她到一百里之外,告诉她说她必须搭飞机离开?老天,撒这种蹩脚的谎!”他露出狞笑,“可是,你知道,我不必读他的权利给他听。他没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也没有请律师的权利。”他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他围裙表面的一块暗色污渍上。“他说了。”

“说些什么?”

“他带她去那儿,杀了她,那是当然。他说她绝对不会答应回家的,他听她说过,她只是发誓她一定会保守秘密。他带她去农场,把她灌醉,然后带她到外头,在草地上跟她做爱。他把她的衣服脱光,和她一起躺在月光下。办完事后,她还躺在那儿,他就拿出一把刀给她看。‘这是什么?’她说,‘你想干什么?’然后他就刺死了她。”

我的咖啡杯空了,我拿着杯子到吧台让酒保加满。踩在地板上,我想象着脚下的锯木屑都渗了血。我觉得自己看得见闻得到那些血。可是我唯一看见的,只不过是溢出来的啤酒,而我闻到的,也只不过是外头飘进来的肉味而已。

我回到座位时,巴卢正在看我前几天给他的那张照片。“她真是个俏妞儿,”他淡淡地说,“本人比照片漂亮,活泼得很。”

“生前是这样。”

“没错。”

“他把她丢在那儿吗?我想安排把她的尸体送给她父母处理。”

“不行。”

“有一个方法不会引起调查。我想如果我跟她的父母解释,他们应该会合作。尤其是如果我告诉他们,正义已经得到伸张。”这些话听起来很做作,不过的确出自真心。我凝视着他,“正义的确已经得到伸张了,是吧?”

他说:“正义?正义被伸张过吗?”他皱起眉头,盯着威士忌思索着。“你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他说,“是的。”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尸体——”

“你不能拿走,老兄。”

“为什么不行?他没说埋在哪里吗?”

“他根本没埋掉。”他放在桌上的一只手握成拳头,指节都泛白了。

我等着。

他说:“我告诉过你农场的事情。它在乡下,那里的两夫妻姓欧马拉,他们很喜欢做农场的事情。妻子很会种菜,到了夏天他们就会不断给我很多玉米和番茄,还有苦味小黄瓜,他们总是要硬塞苦味小黄瓜给我。”他的拳头松开,掌心朝下按着桌子。“他养了些牲畜,二十来只豪斯坦种的乳牛。他靠卖牛奶赚钱维生。他们也想送我牛奶,可是我要牛奶干嘛?不过他们的鸡蛋真不错。他还养了些土鸡。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这代表他们得辛辛苦苦才能维生。老天,我想这对他们有好处。那些蛋黄都是深黄色,接近橘色。哪天我给你一些鸡蛋。”

我一言不发。

“他也养猪。”

我喝了口咖啡,有一刹那我尝到了波本威士忌的味道。我想,他可能是趁我离开时加在我的杯子里的。不过这当然是胡思乱想,我离开时是带着杯子的,而且桌上的酒瓶里装的是爱尔兰威士忌,不是波本。只是我已经很习惯喝咖啡时有这种错觉,我的记忆产生了种种变化,让我觉得脚下的锯木屑里有血,让我的咖啡里冒出波本味。

他说:“每年都会有几个农夫喝醉了跑到猪舍,有时候就醉倒在那儿,你知道接下来他们怎么样吗?”

“告诉我。”

“猪就把他们给吃掉了。猪会这样的。乡下有人会宣传说他收集死牛死马,替你处理动物尸体。猪需要一些荤的食物,你懂吧。吃了以后会长得更肥。”

“那保拉——”

“唉,耶稣啊。”他说。

我想喝杯酒。一个人想喝酒有一百个理由,但我现在想喝,是基于最基本的原因。我不想感觉自己此刻所感觉到的,我心里的声音告诉我,我需要喝杯酒,不喝酒我受不了。

但那个声音在说谎,你一定可以承受痛苦的。那种感觉会很痛,就像在伤口上撒盐巴一样,可是你撑得住的。而且,只有持续在选择承受痛苦,而非喝酒解脱,你才能熬过去。

“我相信他是故意的,”米克·巴卢说,“他想用刀子杀掉她,把她丢到猪舍里,然后站在猪栏旁边看着猪吃掉她。没有人叫他这么做,她可以回到她原来熟悉的家乡,我们再也不会有她的消息。如果必要的话,他大可以吓唬她两句,可是没人叫他杀了她。所以我不得不认为,他这么做是因为他喜欢。”

“有些人会这样的。”

“对,”他热切地说,“而且其中偶尔也会有乐趣。你知道那种乐趣吗?”

“不知道。”

“我有过。”他说。他把瓶子转过来看着标签,眼睛不抬地说:“可是没有好理由的话,你不能杀人。你不能随便编个理由找借口杀人。而且你也不能跟你不该骗的人乱讲那些操他妈的谎话。他在操他妈我的农场里杀了她,还把尸体拿去喂操他妈我的猪。然后他让我一直以为她回到印第安纳操他妈的蒙西市,正待在她母亲的厨房里烤饼干。”

“你昨天晚上去酒吧接他。”

“没错。”

“然后开车去欧斯特郡,我想你是这么说的,去那个农场。”

“对。”

“然后你整夜没睡。”

“是,开车大老远跑去那儿,又大老远跑回来,今天早上我就想去望弥撒。”

“屠夫弥撒。”

“屠夫弥撒。”他说。

“一定很累,”我说,“一路开去又开回来,而且我想你一直在喝酒。”

“没错,而且开车也很累。不过,你知道,那段时间路上车子不多。”

“那倒是真的。”

“而且去的路上,”他说,“我有他作伴。”

“回来呢?”

“我就听收音机。”

“想必不会那么无聊。”

“的确,”他说,“卡迪拉克里头的音响不错,前后都有喇叭,声音棒得就像是好威士忌一样。你知道,她不是出现在猪舍里的第一具尸体。”

“也不是最后一具?”

他点点头,嘴唇紧闭,眼睛就像绿色的燧石似的。“也不是最后一具。”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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