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次攀上小径,走回柯林森夫妇的宅邸。我给罗力展示了沾染血污的毛巾、手帕、洋装、拖鞋;包过吗啡的白纸;柯林森卧室地板上的枪、天花板上的弹孔,以及地板上的空弹壳。

“椅子底下的弹壳还在,”我说,“不过我之前在墙角还看到过一颗,离手枪很近。”

“你的意思是说你走后它被拿走了?”

“没错。”

“可那又会对谁有什么好处啊?”

“我也想不出来,不过它确实是被拿走了。”

他已经失去了兴趣,正盯着天花板。然后他说:“开了两枪,却只有一个弹孔。我猜另一个是朝窗外打的。”

他走回加布丽埃尔·柯林森的卧房,检视着黑色的绸装。它被撕裂了几处——靠近裙摆的地方——但并没有弹孔。他把洋装放了回去,又捡起梳妆台上盛着吗啡的纸。

“你觉得这东西为什么会在这儿?”他问。

“她吸毒。这是她继母教给她的几样东西之一。”

“啧,啧,啧。看来还真像是她干的呢。”

“什么?”

“你也清楚吧,她有毒瘾,对不对?他们起过冲突,他把你找来,结果——”他顿住,努起嘴唇,然后问道,“你认为他是什么时候被杀的?”

“不清楚。可能是昨晚他等完我之后回家的路上吧。”

“你整晚都在旅馆吗?”

“从十一点多到今早五点。当然啦,我也有可能在那段时间里抽空杀个人。”

“我可没这个意思,”他说,“只是随口问问。这位柯林森-卡特太太到底长什么样?我没见过。”

“她二十岁左右,身高有五英尺四五英寸,看起来比实际要苗条;淡棕色的短鬈发,眼睛很大,有时是棕色,有时则是绿色;皮肤白细,前额很窄;嘴唇和牙齿都很小,下巴很翘,耳朵挺尖,没有耳垂;病了几个月,气色也不好。”

“应该不难找。”他说,然后开始在抽屉、衣柜、行李箱里翻捡。我头一回来的时候就翻过,也没找着什么有趣的东西。

“看来她既没打包,也没拿走什么。”他回到我站的梳妆台旁,下了结论。他伸出一根粗手指,指向桌上银色的化妆箱:“那上面的G.D.L.是什么缩写?”

“她婚前的名字叫加布丽埃尔·莱格特,还有个什么中间名吧。”

“哦,没错。那她是开车走的吧,嗯?”

“他们在这儿开过车吗?”我问。

“平常他到镇里,要么走路,要么开一辆克莱斯勒敞篷车。她想开车的话就只有走东街。咱们上那儿瞧瞧吧。”

出了屋子,他绕着房子转了几圈,我则在旁边等着。他什么也没找到。后来他停在一处明显是车棚的地方,指着地上的轨迹对我说:“今天早上开出去的。”我姑且信了他。

我们沿着一条满是沙尘的道路走上另一条石子路,然后又前行了大约一英里,到了一幢伫立在一群红色农舍中的灰色房屋前。一个身材瘦削、肩膀高耸、脚步略跛的男人正在屋后为水泵上油。罗力叫他德布罗。

“没错,本,”他回答了罗力的问题,“她今早七点路过这里,慌得像只热锅上的蚂蚁。车里没别的人。”

“她穿着什么?”我问。

“棕色外套,没戴帽子。”

我问他跟卡特夫妇熟不熟,因为他住得离他们最近。他对他们一无所知。他跟卡特谈过两三次,觉得这年轻人还算随和。有一次他带着妻子去看卡特太太,不过卡特说她不舒服,在床上休息。德布罗夫妇都只是远远瞄过她,而且不管走路坐车,她都跟自己的丈夫在一起。

“我看这附近谁都没跟她讲过话,”他有些兴奋地说,“当然,除了玛丽·努涅斯啦。”

“玛丽替他们做事?”副警长问道。

“嗯。怎么,本,那儿出事了吗?”

“那丈夫昨晚掉下了悬崖,妻子却一声不响地跑掉了。”

德布罗吹了声口哨。

罗力进屋借用德布罗的电话,跟警长报告了经过。我则待在外头,还想从德布罗口中多打探点儿消息——就算是他的个人意见也行。可我只听到了一堆感叹。

“咱们去找玛丽。”副警长打完电话后过来说道。于是我们离开德布罗,穿过马路,越过田野,朝着一丛树木前进。“奇怪,她人不在那边。”

“她是什么人?”

“一个墨西哥人,跟她的同胞们一起住在那边的低洼地。她丈夫佩德罗·努涅斯眼下正在福山服无期徒刑——两三年前他抢劫时杀了一个叫邓恩的私酒贩子。”

“本地的案子?”

“嗯。就在图客旅馆前头的海湾干的。”

我们穿过树间,走到一条溪边,五六座小屋傍溪而建——形状、大小和红铅的建材都跟货车车厢没什么两样。屋后头散布着几处菜园。有间小屋前面坐着个身材走了形的墨西哥女人。她穿着一身粉红格子洋装,坐在装过汤罐头的空箱子上,嘴里衔着根玉米梗烟斗,手里抱着个深肤色的婴儿。几个邋遢的小孩在屋子间的空地上玩耍,几条同样邋遢的杂种狗也跟着喧嚷。有个褐色皮肤的男人站在花园里,穿着条底色发蓝的连身工作服,有一搭没一搭地锄着地。

孩子们停下打闹,看着罗力和我踩着溪间的石块迈过来。狗群呼啸着冲上前,围住我们汪汪乱叫,直到一个小男孩把它们嘘走。我们在抱着婴儿的女人面前停下来。副警长对着婴儿咧嘴笑了:“呵,这皮小子,越长越壮了嘛!”

女人抽出嘴里的烟斗,吐出一句抱怨:“他总是闹疝气。”

“啧,啧,啧。玛丽·努涅斯在哪儿?”

烟斗指向了隔壁的小屋。

“我还以为她在图客旅馆打杂呢。”他说。

“有时候是。”女人事不关己地回答道。

我们走到旁边的小屋。一个穿着身灰袍的老太太走到门口,一边在黄色大碗里搅着什么东西,一边打量我们。

“玛丽在哪儿?”副警长问道。

她转过头去,朝屋里喊了几声,然后挪到一旁,好让另外一个女人走到门边。女人矮矮壮壮的,三十出头,脸庞宽而扁平,一双深色的眼睛很是慧黠。她披了一条暗色的毛毯,在喉咙处系住。毛毯一直垂到地板上。

“你好啊,玛丽,”罗力打了声招呼,“你怎么没去卡特那儿?”

“我病了,罗力先生。”她没什么口音,“风寒——今天没法出门。”

“啧,啧,啧,这可挺糟的。看医生了吗?”

她回答说没有。罗力说她该去看看,她说她不需要,她常感冒。罗力说也对,可这就更该看医生了,最好是防患于未然。她表示同意,但又说看病太贵,得病本来就不是好事,要是还得花钱就更糟了。罗力说从长远来看,还是去治病比较划算。等我开始觉得这对话恐怕要耗掉一天的时候,罗力终于又把话题转向了卡特夫妇,问起女人帮工的事。

她告诉我们,自己是在两个星期前,他们租下旅馆的时候被雇用的。她每天早上九点过去——他们从未在十点前起床——帮他们煮饭,做家务活,晚上洗好碗盘后离开,通常是在七点半左右。听到柯林森——对她来说是叫卡特的那个人——被杀了,而太太也跑掉的时候,她似乎有些惊讶。她又告诉我们,在昨晚吃过饭后,柯林森一个人出去了,说是想散个步。时间是六点半左右——晚餐提前了,没提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她回家的时候刚过了七点,当时卡特太太正在二楼的前厅里看书。

玛丽·努涅斯没有——也可能是不愿意——告诉我们什么理由,能让我借以推测出柯林森为何向我求援。她坚持说,自己只知道卡特太太看起来不快乐——也确实是不快乐。玛丽对此有一套自己的揣测:卡特太太另有心上人,但她父母逼她嫁给卡特;所以,卡特当然是被那个第三者害死的,而卡特太太跟他私奔了。除了女人的直觉,我没能从她口中得到什么其他的凭据,所以我就向她询问了卡特夫妇的访客。

她说自己一个人都没见过。

罗力又问她卡特夫妇是否有过争吵。她一开始说“没有”,但又很快改口,而且说他们经常吵架,对话从来都没愉快过。卡特太太不喜欢她先生靠近她,玛丽亲耳听她说过好几次,说他要再不远远避开的话,她会杀了他。我想诱导玛丽说得详细些,问她这些威胁是怎么发生的,话又是怎么讲的,但她却不上道。她告诉我们,只记得卡特太太以死威胁过卡特先生,叫他离开。

“这就说得通了。”我们穿过小溪、爬上斜坡往德布罗家走时,罗力心满意足地开口了。

“什么说得通了?”

“他老婆杀了他。”

“你这么觉得?”

“你不也是。”

“不。”我说。

罗力停下来,有些忧虑地看向我。

“事到如今,你怎么还能这么说?”他抗议道,“她不是个瘾君子吗?你自己不也是说,她一直昏沉沉的?她不是跑了吗?她丢下的东西不都是沾了血污吗?难道不是她威胁要杀她丈夫,才吓得他把你给请来了吗?”

“玛丽听到的不是威胁,”我说,“是警告——跟诅咒有关。加布丽埃尔·柯林森真的相信那个。她是为他着想,要救他一命。我之前领教过她那一套。要不是柯林森趁她神志不清,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的时候把她拖走,她才不会嫁给他呢。而这事儿又让她更害怕了。”

“但谁又会相信——”

“我可没想让谁去相信什么,”我低吼道,然后再次往前走,“我是在告诉你我信什么。既然话都说到这儿了,我还敢说,玛丽·努涅斯说自己今早没去那房子准是在撒谎。她可能跟柯林森的死无关;她可能只是到了那儿,发现柯林森夫妇不见了,又看到一堆沾着血污的东西和枪。她不小心把地板上的弹壳踢开了,然后就拔腿跑回家,编了个谎说自己感冒了,好明哲保身——她丈夫被关进去的时候,她已经受够了那种麻烦。但也可能不是这么回事。总之,像她那种女人处在那种情况下,十有八九会搞这一套。要让我相信她刚好今早碰巧感冒,还得多点证据才成。”

“好吧,”副警长说道,“要是她跟命案无关的话,感不感冒又有什么区别?”

我想到的几种回应都是既渎神又侮辱人格,于是就忍住了没说。

再回到德布罗那里的时候,我们借了一辆至少是由三辆旧车拼出来的旅行车,一路咣当作响地沿着东街开过去,看看能不能追踪到开着克莱斯勒的女孩。我们先在克劳德·贝克家停下了。此人面色苍黄,身材细瘦,脸庞棱角分明,看上去有三四天没刮胡子。他太太可能比他年轻,但是显老——脸色疲惫、容颜不再,但或许曾经有些姿色。他们有六个小孩。最大的那个十岁,长着一双罗圈腿,满脸雀斑;最小的还不满一岁,胖乎乎的,又吵又闹。其他四个孩子有男有女,但统统都感冒了。贝克全家都走到前廊迎接我们。他们说没看到那女孩,也从未在七点之前起过床。他们只跟卡特夫妇打过照面,可是完全不熟。他们问的问题比罗力和我问他们的还多。

路过贝克家后不久,石子路就变成了柏油路。依照路面上克莱斯勒的车迹来看,那之后应该再没别的车经过。在离贝克家两英里之外的地方,我们在一幢被玫瑰丛环绕的亮绿色小房子前面再次停车。

“哈维!喂,哈维!”罗力大声地喊着。

“嗨,本。”一个三十五岁左右、人高马大的男人走到门口,然后穿过花丛走向我们的车。他的五官跟他的声音一样粗硬,步调也如语气一般从容不迫。他姓惠登。罗力问他有没有看到克莱斯勒。

“有啊,本,我看到他们了。”他说,“他们俩今早七点十五左右经过这儿,车开得飞快。”

“他们?”我和罗力同时发问,“两个?”

“车里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或者说是个女孩,我没仔细瞧,就看到他们嗖地开过去了。是女人开的车,个头从我这儿看过去挺小的,棕色头发。”

“那男的长什么样?”

“噢,大概有四十岁吧,看起来个子也不大,脸色挺红润的,灰帽灰外套。”

“你之前遇见过卡特太太吗?”我问。

“海湾那头的新娘吗?没有。我只见过新郎。女的是她吗?”

我说我们觉得应该是。

“男的那个可不是新郎,”他说,“那人我没见过。”

“要再看到的话,你认得出吗?”

“大概可以吧——开得那么快的时候我都瞧见他了嘛。”

我们在惠登住处的四英里之外找到了那辆克莱斯勒。它在左车道外一两尺左右的地方一头撞上了一棵桉树。车窗全碎了,车身前三

分之一的金属被挤压得变了形。车里是空的,也没有血迹。这附近除了副警长和我之外再无他人。

我们绕了好几圈,紧紧盯着地面,而最后也没有了解到什么新的线索。克莱斯勒撞上了桉树,路面有胎痕,车旁的地上有看似脚印的痕迹;可这类痕迹在哪条路边都能找得到。我们钻进借来的车里继续前行,沿途看到人就问,可所有的回答都是:没有,我们没看到她,或者他们。

“那个叫贝克的家伙呢?”我们掉头开回去的时候,我问罗力,“德布罗只看到她,可她开过惠登家的时候,旁边多了个男人。贝克一家什么都没看到,但照理说男的应该是在他们的地盘才加入她的。”

“这个,”他带着些争辩的意思开口了,“只是一种可能性吧,是不是?”

“唔,不过再跟他们谈谈总是没错。”

“如果你这么想的话。”他毫无热情地回应道,“但跟他们吵架时可别把我拖进去,他是我小舅子。”

这可就大不相同了。我于是问:“他这人怎么样?”

“克劳德没什么出息,挺普通的一个人。我老爸说过,他在农场里除了孩子什么都搞不出来。可我也没听过别人讲过他什么坏话。”

“要是你说他没什么问题,那就行。”我撒谎道,“我们还是别打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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