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而我却不知道。如果知道,我能够守护这份幸福吗?一切也会变得完全不同吗?是的,如果知道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我是决不会错失那份幸福的。在那无与伦比的金色时刻里,我被包围在一种深切的安宁里,也许它仅仅持续了短短的几秒钟,但我却在年复一年中感到了它的幸福。1975年5月26日,星期一,3点差一刻左右,就像我们从过失、罪孽、惩罚和后悔中摆脱出来一样,地球也仿佛摆脱了地心引力和时间法则的束缚。当我亲吻着芙颂因为天热和做爱而被汗水浸湿的肩膀,慢慢地从身后抱住她,进入她的身体,轻轻咬了一下她的左耳时,戴在她耳朵上的耳坠,在很长的一瞬间仿佛停留在了空中,然后才慢慢坠落。我们是如此幸福,以至于仿佛我们根本没发现这只那天我压根没去注意它形状的耳坠,我们继续接吻。

外面,是伊斯坦布尔春天独有的朗朗晴空。尽管闷热让街上未能摆脱冬天习惯的人们出汗,但房子和商店的里面、椴树和栗子树的下面还是凉爽的。相似的凉爽我们从身下的床垫上也感觉到了,在那张微微散发着霉味的床垫上,我们像幸福的孩子一样忘乎所以地做爱。阳台的窗户敞开着,窗外吹进一阵带着海水味和椴树花香的暖风,风掀起了窗纱,随后又让窗纱慢慢飘落在我们的背上,让我们赤裸的身体为之一颤。从二楼套房的后屋,我们躺着的床上,可以看见在后花园里踢球的孩子们,他们在尽情地互相说着脏话,当发现我们正在逐字逐句地做着脏话里那些放肆的事情时,我们停顿了一下,相视一笑。然而我们的幸福是如此深切和巨大,就像那只耳坠一样,我们立刻忘记了人生从后花园开来的玩笑。

第二天约会时,芙颂告诉我说,她的一只耳坠丢了。其实在她走后,我在蓝色的床单上看见了那只刻有她名字第一个字母的耳坠,我没把它放到一边,而是带着一种奇怪的本能,为了不丢失,把它放进了西服口袋里。“在这里,亲爱的。”我说。我把手伸进了搭在椅背上的西服右口袋里。“啊,没有。”刹那间,我仿佛感到了一种灾难、一种厄运的征兆,但我立刻想起,因为上午觉得天热,我换了一件西服。“在我另外一件西服的口袋里。”

“请你明天把它带来,别忘了,”芙颂睁大眼睛说,“它对我很重要。”

“好的。”

十八岁的芙颂是我的一个远房穷亲戚,就在一个月前我几乎忘记了她的存在。而我三十岁,正准备和人人都觉得我俩般配的茜贝尔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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