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家小夫郎如此忧愁。

他躺在床上, 把人抱在怀里,像哄小包子一样的从后心顺摸到腰窝,然后一遍一遍再来。

秦慕文把头埋在黎锦的颈窝, 声音闷闷的:“我感觉双双在刻意模仿男人的举动。”

黎锦的心猛地一跳, 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那就是赵双会不会打算去找他那个生死未卜的未婚夫?

秦慕文其实非常聪慧,这种聪慧表现在他只要努力的去想一件事, 那就像拔萝卜一样,一串带出来一堆记忆。

他说:“我想起来了, 双双好像就是在咱家买了小茶的第二天, 才突然改变自己行为举止的!”

那天、那天他到底跟双双说了什么?

对,他说了他完全的相信阿锦!

难道就是这句刺激到了赵双?

秦慕文到最后也没想明白, 最后就这么抱着黎锦, 沉沉的睡了过去。

又过了一个月,赵双越来越豪放的举动已经引不起秦慕文的关注了。

就连赵双的父母也对此没有办法, 毕竟孩子又没做出多出格的事情, 他们也心疼赵双, 对他的行为会包容许多。

赵双说:“我的傻文文, 你还真以为我要离家出走啊。

我这人其实胆子很小的,小时候看到路边有人逃难过来, 胳膊断了, 我都吓得一直哭。还连续做了好几天噩梦。

我一个人出去,要真是受了什么伤, 我还不得把自己吓到。”

秦慕文松了一口气:“你能这么想最好了。”

赵双瞧着他的模样, 又笑了:“阿文啊,别担心我,我不算什么正经的哥儿。不值得你挂念。

你想啊, 我才认识你没多久,就自作主张的勾引你夫君,想要验证他把一个哥儿娶来当正房,是不是真的一心一意。”

“我打着对你好的幌子,其实是在验证我自己内心的卑微。”

秦慕文说:“双双,这件事我不是早都跟你说过,虽然我当时生气了,但你听了我的劝告后再也没做出任何出格的举动。

后来我们不一直都挺好的么,这件事就不用再说了。”

赵双却说:“不,阿文,你不知道的,曾经有个人也说过一生一世只要我一个人,有人想嫁给他都被他拒绝了。”

秦慕文没说话,这还是他跟赵双结识两三个月来,第一次听他说‘过去’。

虽然他已经知道了那段事情,但到底跟赵双自己说的有所差别。

“后来,他、别人都说他死了,我不信,天天等他来接我,等了有多久我已经不记得了。

我那时候喝他最爱的梨花白,喝醉了就想,如果他是个三心二意的男人,我会不会就没这么难过……”

就是因为这个想法,所以赵双才频频去验证那些愿意娶哥儿当正房的人,是不是真的对那个哥儿一心一意。

他想从别处寻找内心的慰藉。

赵双笑容里都是苦涩:“我是个很自私的人,阿文,他对我那么好,我却只想着我自己……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最后几个字,他像是从牙缝里蹦出来一样。

秦慕文让他坐下,小茶端来甜汤,给他润润嗓子。

“你只太难过了,以后再这么难过的时候,来找我说说话,我虽然不能给你什么建议,但我可以听。

双双,只要你愿意说,我都会听。”

赵双:“阿文,能认识你,是我这辈子唯三幸运的事情。”

秦慕文以为赵双说完心里就能舒坦许多,却没料到第二日赵双就失踪了。

赵双的母亲匆忙找上门来:“阿文,双双那孩子有没有来你这儿?他早饭和午饭都没吃……”

秦慕文急忙摇头,“没、没来……”

秦慕文让小茶跟着帮忙去找找,他留着哄小包子。

傍晚之前,赵双自己回来了,他身上带着水腥气,但却因为七月的太阳大,所以衣服都干了。但味道却散不掉。

秦慕文问他做什么去了。

赵双说:“就去外城走了走,什么都没做。你瞧瞧,我这不是没事吗,别担心。”

秦慕文说:“你头发上还沾着水草叶子。”这就是走了走?怕是游了游吧。

赵双丝毫不见谎言被戳穿的窘迫,他说:“阿文就是聪明,幸好我先来见的你,快让我在你家收拾一下,要不然我爹娘看到我这副模样,怕是要晕过去。”

秦慕文没法,只能让他先收拾。

赵双解释道:“我真没想下水,就是走在岸边不小心脚滑了一下……”

秦慕文:“这么危险!”

赵双道:“今天不是他的忌日吗,我想跟他说说话的。”

赵双这边刚走没多久,黎锦也从书院回来了,七月的太阳毒、气温高,他回来就是一身汗。

正好小茶没在,黎锦便在院里光着膀子,让秦慕文把水从他的肩膀上往下浇。

浇了好几遍后,黎锦也凉快下来,回屋去换衣服。

秦慕文注意到今日黎锦书篮里的书特别厚,底下甚至还压了一摞空白的宣纸,他问:“阿锦,今日要写这么多吗?”

黎锦说:“明日休息,不用去书院,这是今日和明日一起的任务。万教谕直接让我把书带回来了。”

秦慕文其实不太懂算术问题,他练字小有成果后,应黎锦的要求,开始学着自己写东西。

再加上家务有小茶帮忙,秦慕文每日的空闲时间也变多了。

起初,黎锦让秦慕文每日写三百字左右的日记,他沉默许久都写不出来。

如今,秦慕文已经能一口气写完四五百字的了。虽然都是大白话,没有用什么精妙的词语,但却巧妙地结合平仄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

黎锦对此赞不绝口,他觉得少年写的东西很有灵气。

字里行间带着一种未经世俗打磨的纯真。

不过,这也因为日记用第一人称来记录,打眼一看就给人以代入感。

黎锦突然提议:“文文,有没有兴趣写话本子?”

秦慕文眼睛瞪圆:“话本子?”

黎锦说:“正是你想象中的话本子,之前带你去茶馆听说书先生讲的就是近年来比较红火的话本子。”

秦慕文摆手:“我写不了那么好。”

黎锦说:“写不写得了那么好是一回事,想不想写是另外一回事。”

其实黎锦能看出秦慕文动心了,黎锦每旬都会带秦慕文去茶馆听说书,从茶馆回来的路上,秦慕文还会学着说书先生的语气,把自己记忆犹新的片段讲出来。

此后,秦慕文写日记也带了说书的风格,那就是平仄一定要顺口。

秦慕文的小心思果然蠢蠢欲动:“那、那我试试。”

结果,黎锦还是高估了秦慕文,少年从小到大听过的故事也就那么几个,什么‘牛郎织女’‘嫦娥奔月’‘田螺姑娘’……

翌日黎锦给算经做了一天的批注,秦慕文也把自己写了多半天的成果交给黎锦看。

这一看,黎锦表情有些微妙,因为秦慕文只是把‘牛郎织女’故事里面的织女改成了哥儿。

偏偏这孩子还瞪着大眼睛,睫羽线长,微微卷翘。

一脸的‘夫郎你快夸夸我’。

黎锦第一回言不由衷,但语气特别真诚的夸赞:“写的真好。”

秦慕文腼腆地笑了,打算再去改一版‘嫦娥奔月’的哥儿版本。

黎锦拦住他,说:“文文,下一本咱们写第一人称的。”

秦慕文在第一人称描述方面有特殊的天份,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幸好黎锦发现了,正悄无声息把他往这个方向引导。

“第一人称,”秦慕文想了想,说,“我写个第一人称的田螺哥儿!”

黎锦拦住他,自己给秦慕文命题。

“那个稍后写,你可以先写自己的生活,用小片段的方式记录下来。”

秦慕文不太明白:“啊?”

黎锦说:“就像写日记那样,但却不完全是流水账,而是把某一件让你觉得欢喜、开心的事情单独描写出来。”

秦慕文说:“只写一件事情?”

黎锦点头:“一个小片段大概三百字左右,只写一件事情。”

秦慕文垂眸思考了一会儿,眼睛就亮起来。

黎锦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有了思路,悄悄站在少年身后,看着从他笔尖诞生的一个个可爱的簪花小楷。

“辛丑年玖月初叁,晴,微风……”

秦慕文写的是去年那会儿,他们还住在村子里,九月初三,他已经不在医馆坐诊了,每日下午可以早点回去陪他和孩子。

秦慕文写当然是用他自己作第一人称,他写了自己做完活儿,抬头看天色,不止一次期待柴门外传来轻叩门扉的声音。

前面写了听错声音几次失落,后来他无奈回去抱着小包子喂米糊。

却不想一抬眼,就看到夫郎推开主屋的门,手里拎着给他买的蜜糖。

一个小片段到这里戛然而止,平凡中却透着少年的小情绪,让人很想继续看下去。

黎锦夸赞:“这个写的好。”

秦慕文:“夫君,我也发现我写起这个来更加顺手了。”

毕竟那都是自己的情绪,直接就能把真情实感写出来。

黎锦说:“以后可以多写写,我晚上回来给你检查错字和措辞。”

然后稍加整理成册,大概可以去书肆投稿。

秦慕文不知道黎锦的打算,小声道:“阿锦,你还要继续看啊。”

那都是他的小心思啊,这些思念的、喜欢的、爱的小情绪被心中所想的人看到,就算率真如少年,都会害羞。

黎锦说:“不想让我看么?”

秦慕文赶紧摇头,他只是害羞而已。

黎锦笑道:“文文,我可以暂时不看,你写你的,等你以后想主动让我看了,我再去看。”

秦慕文抱着他,表达自己纯粹的喜欢。

“其实阿锦都能看的,我喜欢阿锦。”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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