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锋南自然不可能让小孩在深更半夜的这个点跑出去, 及时将人拖回来, 直接扛回了卧室。毕竟闹了这么一场,还光着脚在地砖上站了那么久, 唐浩初脆弱的脑神经又开始抗议,脑袋一阵一阵犯疼, 在床上背朝着唐锋南缩成了一只小虾米。

感觉不止脑袋, 全身上下哪里都难受。他最后抬手按向最难受的心口,抱着睡着了就不会再难受的念头闭上了眼。

反正再忍过一些时日,不管他睡不睡着身体都不会再难受了。——按照当时和系统的约定,只要他的手恢复如初,能够正常开车和参赛, 就可以摆脱神经衰弱的困扰。

唐浩初慢慢进入了梦乡,唐锋南一直担心他会生病, 在他睡着后摸了好几次额头试温, 又听听他是否呼吸均匀,还给掖了好几次被子。所幸唐浩初并没有生病, 但起了低烧,而且有点咳嗽,小模样瞧起来没什么精神, 唐锋南本来计划好了带他去玩的景点不能去了。

——其实就算能去唐浩初也不会和唐锋南去,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做手术的事, 好让手尽早恢复如初。

唐锋南后天下午还要再开一次会,准备后天晚上带唐浩初回港岛。他在山城的势力自然不如港岛,不能像在港岛那样第一时间封锁道路, 联系各区手下甚至是警|察大张旗鼓地找人,所以这两天几乎二十四小时都看着唐浩初,连出去开会也要安排人守着,生怕他会背着自己偷偷离开。

意外的是,唐浩初似乎没有表示出要走的意思,这两天每天都睡到中午才起,起来也不闹腾,反而乖乖吃了不少东西。吃饱了去书房的书架上找一本书,倚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看,一看便忘了时间,一天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唐浩初自然不是不走了,只是在养精蓄锐。他完全不在意唐锋南的看守,——以他现在的异能等级,没有什么能关得住他,若他真想走,什么人都拦不住。

所以待唐锋南下午开会回来,便发现唐浩初不见了。少年这两日看书的书桌上用杯子压着一封告别信,正是他留下的。并不是什么正规的信纸,只是从本子上随手撕下来的一张横线纸,上面只有寥寥几字:小舅舅,我走了,你保重。

走得干脆利落,字迹更干脆利落,就差直接在信的末尾加个“永别”了。

唐锋南拿着薄薄的信纸,表情黑沉骇人,眸色冷得像结了冰的寒潭,手无意识攥紧,手臂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却始终没舍得将那张纸弄坏。

几个手下和保镖全都战战兢兢,纷纷做好了被重罚的准备,甚至骇到大气也不敢喘。——他们至今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明明在这里守得好好的,一秒钟都不曾擅离职守,外面的大门也锁得好好的,小少爷竟说不见就不见了,简直堪称离奇。

唐浩初自然是动用了脑域异能,主要用了‘精神控制’和‘物品透视’,让人的神智出现短暂的恍惚,再用精神力探入门锁,绕着锁内结构找出突破点开门。

唐锋南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定下来,然后命手下调来了监控,也不知道是意外还是巧合,庭院内的监控所用的那段线路跳闸了,没有拍到唐浩初离开的过程,只有墙外连接公共电路的那个监控拍到了唐浩初背着包离开的背影。

监控上的背影走得非常坚定和决绝,始终不曾回头。明明从屏幕上听不到任何脚步声,唐锋南却感觉仿佛有什么无形的东西随着那脚步将他的心一点一点踩碎。

唐锋南早就发现了,唐浩初能够冷静且淡然地对待所有离别。他似乎从来不会不舍,更不会回头。

以前唐锋南的人生字典里同样没有不舍这个词,只有狠决、果断和无情,心里也早就做好了小孩长大了总是要走的准备,可对方才离开几分钟,他已经开始了不舍。早在最初遇到唐浩初的那一刻一切就已经有了征兆,——唐锋南习惯了不管干什么都要空出一只手拔枪,可第一次见到小孩的那个时候,他一手拿着小孩递过来的小熊,另一手握着小孩抓住他袖子的小手,却意外地没有感觉到不自在。

其实那就是不舍了。舍不得放手,也舍不得把他交给别人。

监控上的少年早已走得不见影子,只剩下空无一人的路面,唐锋南却依然盯着监控一动不动,静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终于把视线从监控上移开,吩咐手下去找人。

心里其实知道小孩既然有本事走,是不会让他找到的,就算找到了也不会跟他回来。而他更没法强制对方回来,——尽管他有一万个强制手段,却通通舍不得用在他身上。

唐锋南闭了闭眼,重新拿起唐浩初写的那张‘告别信’,堪称小心地将其折叠放进了皮夹里。皮夹里还放着两张唐浩初的照片,一个是小时候拍的,一个是前段时间才拍的,两张都笑得特别好看,模样像蜜糖一般甜。

笑的这样甜,却又这样伤人。

唐锋南回到房间把自己关起来,一个人抽着烟呆坐了大半夜。

唐浩初带走了自己的证件,除此之外还有现金、衣服和一些基本的洗漱用品,显然是准备充分。唐锋南知道他从小便聪慧得厉害,才一点点大就能凭借赌马赢来正常人想象不到的财富,表面上看着娇气,内里却有无人能及的坚韧,但他还是无法想象他现在出走在外的情况,更无法抑制自己的担心。

他被他宠坏了,吃穿用度都是他亲自精挑细选的,如今在外面,肯定会有不适应。不知道他有没有好好吃饭和睡觉?傍晚降温了有没有加衣服?夜里睡觉了有没有蹬被子?

唐锋南掐灭了烟,竭力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可事实上唐浩初并不是孤身一人,此刻江柯就陪在他身边。

唐浩初并不曾联系过江柯,但他有联系言一鸣询问做手术的时间。言一鸣竟在这关键时刻有点认怂,原因倒不是怕手术不成功,而是怕唐锋南。

唐锋南当年‘阎王’的称号绝对不是白叫的,他如果想迁怒或报复一个人,能有几十种可怕的手段,哪怕言一鸣自诩天不怕地不怕,也会怕索命的阎罗。

言一鸣倒不觉得丢人,还一本正经地跟唐浩初说这不是怂,而是适时务者为俊杰,并认真分析道:“港岛肯定不行,只要被南爷盯上了,躲哪都会被他的人揪出来,趁他还没有查到我,我觉得还是去内陆躲一躲比较安全。正好你和柯少现在都在内陆,柯少在那边也有认识的人能提供和港岛一样专业的医用器械,干脆就在内陆做手术好了。”

对江柯来说,任何有关唐浩初的事都不是小事,江柯自然也联系了言一鸣。而江柯眼下也在山城谈事情,——是江信费尽心思搭上的一条线,对方也是这次有关成立东亚经济合作组织的讨论会的参会人员之一,而且分量不轻,是内陆负责经济部门的政府人员。

江柯已经将下一步的规划转移到了内陆。港岛虽好,但资源毕竟有限,竞争也非常激烈,内陆同样蕴含着商机,有巨大的市场蛋糕尚待开发,若能抓住机会,会得到无法估量的发展。

江柯亲自开车等在山路边,直到唐浩初从别墅群里出来。唐浩初其实没想过会离开的这么顺利,所以跟和言一鸣约定的手术时间是一个星期之后,暂时也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犹豫了片刻,最终决定先去江柯那里。

车子很快离开山道,越开越远,唐浩初始终不曾回头。他把原本最温暖的栖身之地丢在了身后,越走越远。

从此以后,可能再也没有人那样温柔地叫他名字,再也没有人那样纵容和忍耐他作天作地的小脾气,也没有人会为了他想也不想就放下正在进行的工作赶回来,仅仅只为了哄他入睡。他依然是矜贵的小少爷,但他的矜贵多多少少是从唐锋南珍视的眼神中而来。——唐锋南眼里的他才最矜贵,最璀璨,少了那眼神,这矜贵似乎都黯淡了几分。

大概是因为耗费了精神力,依然矜贵的小少爷缩在后座睡了。

车子朝市区的方向驶去,但最后没有停在闹市区,而是开往了离市区有一定的距离但也不算偏远的地方,最后在一间其貌不扬的茶室前停了下来。

江柯不舍得将唐浩初叫醒,犹豫了一会儿,准备把他抱下车。江柯本就人高马大,抱起三个唐浩初也不在话下,却在抱他的时候小心又小心,唯恐摔着对方一样。

也许正是因为他十分小心的缘故,唐浩初没有醒。若能醒来,定能听见抱着他的青年胸膛里如鼓般心跳声,异常明显。

行走间难免有晃动,跨进茶馆的时候,唐浩初到底还是醒了,睁开眼,从江柯怀里下来。这里从外头看是个小茶馆,往里走却通往一栋独立又私密的住宅。面积不大,整体装修也比较简单,但有种古朴的味道,宅子里还有几株向日葵,正值花季,花朵随风轻摆,十分好看。

最让唐浩初满意的是卧室,布置得温馨,床也软软的十分舒适。他向来是不会收拾东西的,把包随便往床边一扔,又从包里翻出一条毛巾去卫生间简单地擦了把脸,然后便像没骨头似的懒懒趴在床上,直到江柯在外面敲门,喊他出来吃晚饭。

“我没有胃口,”唐浩初慢腾腾地起身开了门,“我不吃晚饭了。”

江柯本来就是那种不会多话的人,没有强行劝唐浩初吃饭,没有问他为什么没有胃口,好似也根本不关心他离开唐锋南的原因和过程,更不问他将来的打算,只默默地把他扔在一边的包捡起来放在桌子上,又将包里乱七八糟的衣物拿出来挂到衣柜里。最后看了看外面已经黑下来的天色,给唐浩初端来了一杯甜牛奶。

来喊唐浩初吃饭之前,江柯也洗了脸,于是额前洗湿的头发全部弄到了后面,露出了整个额头,本就棱角分明的脸在顶灯的照射下甚至显出几分张扬和锋芒毕露的犀利,和它的主人一样,从不懂得压制什么,也从来不会向谁低头。

他收拾完毕后走到唐浩初身前,却低下了头,甚至微微弯下了腰。脊梁骨像岩壁一样坚硬,微微弯腰的样子又像丘陵般从后背延展下来。一边将牛奶杯塞进少年的手里,一边道:“是不是累了?累了的话,喝完这杯牛奶就睡吧。”

唐浩初抬头看了江柯一眼,又低头看着手上温热的牛奶,半响,才试探性地抿了一口。

大概是因为甜度很合他的意,少年微微弯了弯眉眼,很快就咕嘟咕嘟地把牛奶喝光了。喝完了把杯子塞回给江柯,然后习惯性地像以前那样抬起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对方寻求表扬,下一刻才意识到对方并不是唐锋南。

眼神立即黯了黯,低下头,将脑袋轻轻靠在江柯的肩上。江柯忍不住伸手揽住他,将他纳入怀里。过了一会儿,突然感觉到他的身体在他怀里微微发抖。

幅度非常细微,不用心观察的话根本注意不到。江柯却很快注意到了,心头一沉,忙抬起他的脸一边试额头的温度一边问:“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唐浩初摇了摇头,内心深处说不出的迷茫和不安让思绪搅成了一团。

江柯心里一片柔软,还带着隐隐约约的担忧。他大概能猜到唐浩初在想什么,可他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想办法哄他开心一点。

于是第二天下午唐浩初被江柯带了出去。

所去的地方离宅院并不远,从后门出去,走了大概三四百米,看到了一座土坡。不算很大,但坡度有点陡,唐浩初跟着江柯往上爬了几步路就不想走了,便由江柯背着上去。

他并不知道江柯带他来干嘛,但他没有探知到任何危险,也相信江柯不会让他遇到什么危险,只管老老实实地趴在江柯的背上,下巴懒懒地搭着江柯的肩胛。

直到上了坡顶,唐浩初透过江柯的侧脸看到了山坡下的一整片花海。有大大小小的向日葵,还有一些不知名但同样好看的淡紫色野花,挤在一起拥拥簇簇热热烈烈,竟分外壮观。

安城又被人称作山城的原因就是山多且地势起伏不平,所以山坡前面还有一个山坡,挡住了远处的天际,也给了人一种花海一直连绵到天际的错觉。天际的颜色从纯净的蓝渐变到晚霞的绯红再到金色的花海,满眼都是绚烂。

唐浩初愣了愣,下意识直起身体,想要看得更多,可惜不管怎样视野都会被江柯的头遮掉一点,于是在江柯耳边嚷嚷着要下来。

说话时呼吸就喷洒在江柯的耳蜗上,嘴唇甚至在江柯扭头的时候擦到了江柯的耳垂。江柯的身体随之微微一僵,隔了片刻才恢复正常。他并没有依言让唐浩初下来,而是把唐浩初一直背到自己安排好的地方。

双脚落地的时候唐浩初只注意到那里放了个可以用来坐人的小推车,没注意到其它东西,弯下腰来,才发现眼前竟是一个又一个用花枝扎成的拱门。

也不知道江柯究竟是怎么办到的,数不清的拱门一层层地挨着,虽然因为花枝不高的原因而有些低矮,只有弯着腰才能通行,但坐上小推车后完全不一样了,长长的花枝围成的通道就像打开一个新世界,仿佛将通往花神的国度,或者什么浪漫又魔幻的地域。

下坡的感受非常爽快。——唐浩初甚至感觉自己在飞,并找到了赛车时的才有的快感,心里蹿起难以言说的激动,心跳不自觉地加快,体会到久违的放松和自在。斜阳透过黄和紫交织的花朵通道的间隙洒进来,呈现出一种流金般的色彩,好象伸手一接就能接过一把碎金。唐浩初漂亮的眼眸都被映成了璀璨的金色,瞳孔因兴奋而放大,甚至在车速最快的时候叫出声来。

“开心吗?”

待到了坡底,江柯望着少年璀璨的双眸低声问。唐浩初已兴奋到说不出话,只能通过用力的点头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还要不要再玩一次?”

唐浩初再次用力点头。

江柯掉转推车,推着唐浩初上坡。随着推车一点点升高,唐浩初的心跳又开始一点点加快,同时有清幽又莫名熟悉的花香灌进鼻子里,依稀间好像回到幼时,或者是初学赛车时那种单纯的雀跃。

他最后由江柯推着上上下下地玩了好几次,直到夕阳西下,天色渐渐变暗。

虽然推着少年跑了很多趟,又是用那种特别累的弯着腰的姿势,但江柯并不觉得累。这点运动量对常年运动的江柯来说不算什么,何况唐浩初开心的笑容是最好的解乏药,百看不厌。

太阳彻底落山了,星星升了上来,天色在一点一点变深,呈现出深深的靛蓝。远方山坡的起伏埋没在朦胧的夜色间,如幻像般若隐若现。

唐浩初和江柯并肩坐在山坡上,看着远处漂亮的星空,也许是心境的原因,坐在坡上看星星的感觉很平时看星星的感觉很不一样,昨晚还困在唐浩初心里的迷茫不安也跟着消失无踪了。

——天地那么大,美好的事物那么多,前方有更自由和宽广的未来等着他,他不应该为了过去而留恋或不安。

但总有人会留恋在过去中走不出来。

唐锋南今晚又失眠了,似乎自从唐浩初离开后,黑夜就变成了漫长的折磨。都说不管黑夜多么漫长不堪,黎明总会如约到来,但对唐锋南来说,白天同样不值得期待。

唐锋南的脾气又变得很坏,虽然不会像毛头小子那样乱甩乱砸,可整个人似乎都笼罩在阴云里,就算身处在阳光下,也没有光线照进来。

他已经回到港岛,——他的主要生意都在港岛,很多事情都离不开他的坐镇,不能一直待在安城找人。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唐锋南也在心里一分一秒的计算,唐浩初已经离开他两天零十个小时零五分。手下并没有找到小孩的消息,而小孩也不曾打过电话报平安。

那就是个没良心的小混蛋。

唐锋南咬牙切齿地想着,却还是会不受控地为那个小混蛋担心。他每天晚上都会在窗前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手里捏着一颗唐浩初最爱吃的那种糖果,闭上眼睛,恍惚地想象着小孩朝气蓬勃地出现在他面前,跑过来问他要糖吃,或者过来牵着他的衣袖撒娇,跟他讲各种各样的事。想象着他用好听的声音叫他小舅舅,或者毫不客气的直接叫唐锋南。

却只有簌簌的风声和他作伴。

见唐锋南抽烟抽得实在太凶,管家看不过去,忍不住开口劝:“您别着急,小少爷都那么大了,他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但他毕竟还是小孩子脾气,也没有单独出去玩过,所以应该只是起了玩心想去外面看看,玩够了就会主动回来了。”

唐锋南摇摇头,道:“不,他不会主动回来的。”

他恨他怪他,不愿意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凌晨左右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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