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模样任谁都会心疼, 何况本就疼爱弟弟的唐振凯, 随即便像给小猫顺毛似的轻抚弟弟的肩,连头上的小发旋儿也给顺了一遍。

小家伙又往哥哥怀里拱了拱, 恨不得把全身都埋进哥哥怀里,顺便将眼角没擦干的眼泪也蹭到哥哥的衣服上, 直到跟医生说完话的董熙娣走过来唤他的名字, 才抬起小脑袋。

董熙娣也摸了摸儿子头上的小发旋儿,然后故意道:“哎呀,这是谁家的宝宝长得这么好看,还这么勇敢,整个治牙的过程都好好坐着没有乱动, 特别厉害。”

——如今全家人都知道唐浩初喜欢被夸的事了,因为只要听到夸奖, 他就忍不住亮起一双大眼, 挺起小胸膛,甚至轻飘飘的半天都下不了地。

小家伙显然已经开始飘了, 双眸亮晶晶的,小胸膛也忍不住挺高了一点,却还一本正经地绷着小脸, 假装矜持地抿紧了嘴巴。

这段时间唐浩初在唐老爷子的影响下染上了午睡的习惯,但今天因为看牙医而没有睡, 便在乘车回去的路上不知不觉间扯着小呼噜睡着了。大人们看他睡得香,没舍得喊他,于是这一觉睡得特别久, 快到晚饭的时候才醒。白天睡得太多夜里自然不困,唐浩初在床上左左右右的滚了一会儿,最终起身下床,迈着小短腿走出了卧室。

——他又跑去看那个锁着糖的小柜子了。

就像故事书里的小狐狸要饿瘦了才能钻进葡萄园里去,他恐怕要等长高了才能够得着小柜子,以现在的五短身材,就只能这样可怜兮兮又眼巴巴地仰头看着,简直越看越馋,甚至馋到忍不住吃起了小手。

直至一道声音从背后传来,“不许吃手,脏死了。”

小家伙转头看向走近的二哥,小嘴巴嗯嗯着抗议, “不脏、洗了、香的。”

他的确全身上下都是香的,——临睡前洗了澡,用的是儿童专用的牛奶味沐浴乳,一天还要喝两次牛奶,送奶的师傅早上和晚上都会送,每次都是一大玻璃瓶。沐浴乳的香味和身上自带的奶香混在一起,特别好闻。

戚向南闻了闻小家伙身上的奶味儿,一边想着怎么会有弟弟这种超级甜的小生物,一边将他一把抱起来问:“宝宝怎么不睡觉?”

唐浩初如实答:“睡不着。”

想起小家伙今日的晚饭吃得没有平日里多,模样也有点蔫巴巴的,戚向南又问:“牙还疼吗?”

唐浩初眨了眨眼,下意识又吃起了小手,“哥哥、给糖,就、不疼了。”

若换成唐振凯,别说是给糖,恐怕已经皱起眉开始训话和说教了,但戚向南虽然外表彪悍冷硬,却面冷心软,尤其在对待自己唯一的弟弟时特别容易心软,随即点了一下弟弟的鼻尖,语气带着明显的纵容,“你啊,怎么就那么喜欢糖?”

唐浩初握住了戚向南点他鼻子的指头,黑白分明的眼珠里含着百分之百的恳求和渴望,再接再厉地道: “想要糖,哥哥给拿……”

小家伙的声音软软的,握着人的小手也软软的,望过来的眼神萌萌的,戚向南这一刻是真心觉得自家弟弟全世界第一可爱,弟控之魂熊熊燃起,松口道:“听妈说三天后你还要再去补牙,等你牙齿彻底补好了,我就给你拿糖,好不好?”

唐浩初的眼睛立即亮起来,戚向南看着他开心的模样,忍不住逗弄道:“我给你糖,那你给我什么好处啊?”

小家伙立即讨好地伸出小胖手,小奶音听上去特别可爱,“哥哥咬手。”

于是戚向南张开嘴,在又白又嫩的小手上咬了一口。表情故意装的很凶,简直像吃小孩的狼外婆,但小家伙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奶乎乎的笑出了声。

待唐浩初补好了牙,补牙材料也完全固化之后,戚向南果然说话算话的从放糖的柜子里给唐浩初拿了两颗糖。

他的放学时间比唐振凯早半个小时,所以比唐振凯提前到家,长腿一抬长手一伸,就轻轻松松地踩着凳子够到了柜子,还摸出了一把不知道从哪弄来的钥匙,啪嗒一下开了锁。

当然,戚向南也很担心弟弟的牙齿,所以每次只给两颗,吃完还不忘监督他漱口和刷牙。兄弟俩的‘革命感情’随着这一次次偷偷拿糖的行为突飞猛进,可惜这个秘密终究还是被唐振凯发现了。

大概是性格的原因,唐振凯和戚向南相互间都看对方不太顺眼,——其中戚向南看不顺眼唐振凯的居多,觉得他跟其父唐德一样假模假样面软心冷,令人讨厌。除了性格之外还有智商,戚向南天生不是读书的材料,文科成绩甚至几度在及格线徘徊,唐振凯就不一样了,不管语文还是数学,任何测验都能名列前茅,墙上挂满了各类奖状。

戚向南自己也搞不懂,他和唐振凯一起上学,每天吃一样的饭,都长了一个鼻子两个眼,为什么自己怎么努力听讲也达不到对方的成绩。唯一能比得过的就是身板,虽然唐振凯的个头在同龄人面前绝对不矮,却已经被小他一岁半的戚向南赶超,但凡学校有运动会或体育比赛,戚向南一个人能包揽一大半的奖项。

两人一个走考名牌学校学经营和管理的路子,一个准备和生父一样去当兵,走从部队里考军校做军官的路子,虽然性格不对付,但谁也不去招惹谁,相安无事了那么多年,如今终于在弟弟的事上起了冲突。唐振凯没有立场和闲心去训斥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戚向南,只管训斥自家弟弟:“都说了不让你吃糖,前些天治牙时的疼都忘了吗!而且吃糖不仅仅会蛀牙,还会引发胃病和心血管病,会导致缺钙和骨折,你是想得胃病吃不下饭,还是想得心脏病?!”

毕竟生于医药世家,哪怕唐振凯没学医也懂得一定的医理,戚向南却对这些不甚了解。毕竟当下的人们还处于只要吃饱喝足就好的阶段,没有闲情逸致去考虑健康和养生,戚向南知道唐振凯的出发点是为了唐浩初好,可听着就是不爽。他和唐振凯一样,都认为唐浩初是自己一个人的弟弟,自己怎么说都没问题,但别人说一个字都不行,不由道:“唐振凯你会不会讲话,不会讲话就闭嘴!你才得这些乱七八糟的病!你这是在咒浩浩吗?”

唐振凯本就一肚子火正不知道跟谁发泄,立即指向戚向南:“你才该闭嘴,浩浩这次吃糖还不是你带坏了他!今后你离浩浩远一点,不要妨碍我教弟弟!!”

听唐振凯话里话外把弟弟说成是他的,戚向南的火气也窜得老高,“浩浩是我弟弟,你离他远一点才对!你爸当年还嫌弃浩浩说不想要他,正好我带浩浩去爷爷家住!”

他说的爷爷自然是戚家爷爷,对方是个真正喜欢孩子且慈眉善目的老人,去年才刚从部队退休,对戚向南这个唯一的孙子非常看重。唐振凯想也不想便反驳道:“浩浩姓唐,你说他是谁的弟弟?要是想走,你一个人走,别妄图拐带我弟弟!”

两人都是不甚成熟的半大少年,所以吵着吵着就忍不住动起手来。

戚向南从小就开始学习散打,拳脚自不用说,唐振凯也是学过跆拳道的,动作出乎意料的利落狠辣。于是两人你来我往,打得非常激烈,戚向南一拳在唐振凯颧骨上擦出了一块青,唐振凯屈膝将戚向南的下巴顶出了一块红。见两个哥哥越打越不可收拾,唐浩初忙开口道:“哥哥、不打架……”

可惜他的话并没有阻止两人的行动,情况反而更失控了。论拳脚,唐振凯自然还是略逊戚向南一筹,渐渐开始落于下风,眼看戚向南这一脚就要踹中唐振凯的胸口,唐浩初一时着急,迈着小短腿就冲了过去。

看到闯过来的弟弟,戚向南第一时间收了脚,但事发突然,还是碰到了弟弟的肩膀。小家伙毕竟年幼,少许一点力道都受不了,纵使戚向南已经把脚收回,依旧被气势汹汹的余力踢倒了,胳臂还在地上撞出咚的一声响。

大概是摔疼了,小家伙在地上愣了两秒钟,扁了扁嘴,伤心地哭了起来。

眼泪像珠子一样一串串朝下落,两个哥哥早就停了手,齐齐朝弟弟奔去,一个把他从地上抱起来,一个急急查看他的胳膊和肩膀。小家伙的皮肤实在太软嫩,纵然隔着衣服,手肘还是被摔出了红肿,肩膀上也被踢出了一片青,一边抽泣一边道:“哥哥、呜呜、不打架……”

他肩膀上的这片青正是戚向南弄的,戚向南心疼的不行,首先表明态度道:“没事了没事了,哥哥不该打架,是哥哥错了。”

小家伙闻言,朝戚向南张开双臂,小脑袋在他身上挨挨蹭蹭,一副求安慰的小模样。于是旁边的唐振凯也紧跟着表示以后再也不打架的态度,然后轻轻抚摸弟弟摔红的胳膊问:“宝宝疼不疼?”

其实不管大人或小孩,都是一样,若没人哄,再大的伤熬一熬也就过去了,但若有人哄了,就自发自觉的委屈上了。小家伙委委屈屈地点点头,眼里重新染上湿意,微微嘟起嘴巴,“疼……哥哥打架也疼……”

小家伙连说话都是奶声奶气的,若不是委屈得眼里又涌出了一层水汽,软糯的小奶音更像是在撒娇。唐振凯一点点帮他擦干眼泪,异常疼爱的道:“宝宝乖,哥哥没事,哥哥不疼。”

这句‘不疼’显然是谎话,事实上不管戚向南还是唐振凯,都弄了一身乌青,甚至有好几处异常酸痛。于是唐浩初按照自己学到的药方抓了药,亲手给两人做了两个外敷的药包。

尽管药包长得其貌不扬,但毕竟是小家伙的一番心意,收到礼物的哥哥们非常高兴,甚至准备把它好好地收藏起来,并没指望它当真能起什么疗效,直到真正用了,才惊喜和意外地发现药包的疗效竟特别好,不仅能活血化淤,还能止痛。

其实唐老爷子每天都对小孙子的医学天赋感觉惊喜和意外。都说有得必有失,他甚至觉得小孙子前些年不能像正常小孩那样说话和表达,就是因为上天给他打开了另外一扇窗。

唐浩初如今已经把四百多种药材都认全了,《伤寒论》也早就背完,开始按照唐老爷子的要求背《内经》、《神农本草经》、《药性赋》和《汤头歌诀》。唐老爷子教学时的态度格外认真,几乎每日都会强调说学医没有捷径,只有努力才能有成就。

“尤其是中医,背诵和理解医书是所有医生的基本功。有个词叫寸功不昧,就是说在学习的过程中,每一滴汗水和努力都不会白费,总有一天结出丰硕的果实……”

会强调这些,是因为背医书的确太枯燥了,很多大人都卡在这里坚持不下去,更不用说小孩子,却不知对唐浩初来说恰恰相反,甚至希望记的书越多越好。在记忆和理解的过程中,他可以清晰地感觉脑域宫殿里有关医学的那扇门一点点丰盈,异能也跟着一步步增强,升到四阶指日可待。

时光如水,这两年半唐浩初就在学医中度过,除了背诵书籍,还跟着爷爷深入了解各种药的药性,甚至去医院切身实际的观摩看诊的过程。待他把唐老爷子找给他的医书全部背熟,已经到了七岁的生日,该是法定入学的年纪了。

小学自然比幼儿园更重要,唐老爷子在择校上也比幼儿园更慎重,甚至打电话咨询了郑老爷子。而郑老爷子大力推荐了孙子郑锐霖上的私立小学,“这学校是双语的,英语老师全都聘的外教,发音特别标准,目前在市内独一无二。而且它比公办小学更注重培养孩子的个性,老师会尊重所有孩子的想法……”

文|革的阴霾随着改革开放渐渐散去,眼下正是‘英语热’刚开始兴起的时候,唐老爷子虽然年老,但一点也不因循守旧,并不会只让孙子学中医,而是中西兼学。学西医必然要学好英语,所以他被说得很心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学校远在浦西,而唐家祖宅位于河东。

郑老爷子闻言,立刻提出了周一到周四住在他家的建议,并极力劝说道:“锐霖之前就很喜欢浩浩,会照顾好浩浩的。两个小孩凑在一起,不仅能促成小辈们的友情,还能互相学习和进步,一举多得。”

唐老爷子最终决定让孙子去这家私立小学上一段时间试试。

学校的入学条件很严格,光昂贵的学费就筛掉了不少家长,能入学的基本都是有钱的。唐老爷子成功给唐浩初报上了名,待开学那天董熙娣直接带儿子去报道就成。

家长把孩子送到教室并和老师核对好后,便可以走了,唐浩初乖乖跟妈妈挥手告别,别的同学却不像他那么乖巧安静。当然,其吵闹程度要比幼儿园好多了,但还是有个别被家长惯坏了的孩子哭嚎不已,让人头疼。

班主任老师也有些无奈,觉得这一届小学生实在不行,而唐浩初在这一群孩子中就非常显眼了。性格沉稳又安静,相貌还好看得不行,立即就认定了这将来一定是本班最优质的好同学。

却不知‘好同学’此刻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跳级,以摆脱这种吵闹的环境;其次就是吃糖,以缓解抓耳挠腮的糖瘾。

第一天不上课,只发书本、排座位和开班会,巧的是,唐浩初分到的同桌也是个特别爱吃糖的小男孩,没多久就开始自来熟地跟唐浩初炫耀他吃过的各种进口糖果。唐浩初听得糖瘾更严重了,压都压不住,新同桌显然也被他自己说得嘴馋了,于是班会结束后,两个吃货不由自主地走去了小卖部。

学校的小卖部里除了文具之外也卖糖,甚至有当下很受小孩推崇的金币巧克力和酒心巧克力,可惜他们两个身上都没有钱,别说巧克力,连五分钱一颗的水果糖都买不了。正垂头丧气的时候发现了校门口卖废纸的标志,新同桌灵机一动想了一计,——把刚发的课本当废纸卖掉,然后买糖吃。

唐浩初一时间竟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还想着自己方才在开班会的时候把书本全部看了一遍,里面的内容已经全都记在心里,完全不需要书了,眼下什么都不如糖重要,而新同桌也觉得自己简直是太机智,绝对是全校最聪明的崽。

于是两人就这么用书换来了水果糖,当下吃的很开心,第二天就后悔了。上课的时候,全班所有同学都在看课本,唯独他们两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因为实在不知道该看什么。

虽然唐浩初最后用小本子把第一课的内容给默写下来,完全足以充当课本用,并获得了老师的惊叹和赞扬,但还是没有逃脱叫家长的悲剧命运,不由皱起了小眉头。

课外活动的时候,已经升到四年级的郑锐霖找过来了。

他开学前就知道了唐浩初和他上一个小学的事,还问到了唐浩初所在的班级,早上升旗的时候留心找了一下,果不其然在一年二班的队伍里看见了唐浩初的身影。

阳光下,小家伙的皮肤像用水晶做的一样,白到近乎透明,眉眼更漂亮得像是橱窗里摆的娃娃。放眼望去,学校里的小孩长什么样的都有,但通通比不过他。那些小孩不是太胖就是太瘦,不是太黑就是鼻子太扁,不是睫毛不够长就是眼睛不够大。

——总之在郑锐霖看来,全小学就只有唐浩初最可爱。

郑锐霖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三年级的时候就竞选上大队长了,还是升旗手,很受全校学生的追捧,可他找唐浩初说话的结果还和当年一样,说十句对方也不回答一句,实在让人气恼。

唐浩初还在想叫家长的事,默默地希望来的家长不是唐振凯,可惜事与愿违,董熙娣娘家有事找她,急匆匆回娘家了,进入初三的戚向南要上晚自习,唐老爷子还在医院开会,只有唐振凯有时间过来接弟弟。

唐振凯本来不想训斥弟弟的,之前那位江医生在确认小家伙的自闭症已基本痊愈的同时,又补充说明了这种病复发的可能性很大,只有后期护理得好、坚持和孩子多交流和沟通、不让孩子接触太多不开心的事,才能降低复发的几率。但小家伙对糖的热爱也太离谱了,连卖书买糖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不管不行。唐振凯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在临睡前说了他几句。

小家伙在哥哥的训斥下怂唧唧地缩成一小团,哥哥每讲一句,就偷偷地往被子里缩一点,等哥哥讲完,被子外头就只剩一双乌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就开始飞速长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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