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皮鞋和地面摩擦发出的踢踏声渐渐走远。江夏从转角处走出来, 看到一名长头发的年轻男人握紧拳头, 气得牙根紧咬。
江夏从他身边走过, 感觉他整个人都是灰色的。
突然,他身上迸发出一种孤注一掷的气息。他丝毫没有注意到江夏的存在, 而是率先在江夏前面走进比赛的大厅。
回到王思琴身边坐下, 江夏下意识地在看向那个长发男人所在的位置。
他就在大厅的门口站着, 显然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混进来的。他身边同样站着一些人, 不过都是酒店或者主办方的工作人员。
“夏夏, 你在看什么?”王思琴顺着江夏的视线看过去,没什么特别的呀。
“没, 我只是有些好奇这个场地能够容纳多少人。看起来什么类型的嘉宾都有。”
胡万华笑着低语, “能够进入这个比赛大厅的有五种人:服装设计学院的老师、政府支持这项比赛的官员、国营服装厂的领导、媒体记者,再有就是像我和你姐这种私营业主。前三者居多,我们只是来凑人数的。”
不多时, 前十名参赛者的作品依次在大家面前展示。每人设计三套衣服,展示的时候不公布这是谁的作品,只有一个比赛前随机抽取的号牌。
除了主办方和参赛者, 场下的观众和评委是不知道选手的号牌的。
“这套职业装设计得很不错!”王思琴对女装尤其关注, 因为他们服装厂的主打就是女装。
江夏笑而不语, 就她的眼光看来,这些衣服有一种复古美,却没有一件能够打动她。
坐在王思琴身边的胡万华看了一眼江夏,然后嘴角微微上扬。他虽然没有见过江夏的作品,但是莫名就是觉得她是个设计的大拿。
不然, 盛夏服装厂哪能三个月就发展到开分厂的程度。
日产量六千件,还供不应求,这是他和妻子创业到现在,从来没有过的经历。
终于,舞台上的模特展示了一套青花瓷图案的改良旗袍,引起了江夏的关注。不仅仅是江夏,就连前排的评委都开始交头接耳,显然对这幅作品非常满意。
“咦,这个风格不就是邓秋雷上一个作品的延续吗?没想到他对中国传统服饰这么热爱,接连两个作品都是民族风格。”
既然连王思琴都看出了这是邓秋雷的作品,别的观众和评委自然也不例外。
“老章,这个作品你怎么看?”
“嗯,不错。旗袍最能展现一个女人的柔美,这个作品的改良我看很好,这样的衣服就算是穿出去,也不会觉得肤浅暴露,看得出来,设计者花了不少的心思。”
“王教授,听说邓秋雷是你的学生?”没人明确指出这是邓秋雷的作品,但是这样的问话大家已经心照不宣。
“没错,邓秋雷的确是我的学生。他在我们班级里,一直都是佼佼者。就我看来,他以后在设计上,会做出不小的成绩。”
被人叫做王教授的人藏不住眼底的骄傲,他有预感,这次比赛的第一名一定是邓秋雷。
全场一共三十件作品,由评委依次给这些作品打分。满分是一百分,选手三个作品的累计得分作为评选前三名的重要依据。如果出现并列名次,则请现场的评委加试一题,作为分出胜负的凭证。
江夏一直有意无意地观察长发男子,当比赛结果宣布那一刻,他浑身颤抖,显然在极力克制着自己。
“你们看,青花瓷的旗袍果然是邓秋雷的作品,而且拿到了全场的最高分:九十九分!”
“邓秋雷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得到了全场合计的最高分。下面,有请他的老师王教授给邓秋雷同志颁奖。”
就在这时,长发男子冲到了颁奖的舞台上。
“你们都被他骗了,这个青花瓷旗袍,根本不是邓秋雷的作品。这是他花钱,从我这里买走的!”
看着嘶声力竭呐喊的男子,比赛大厅全场哗然。
这是怎么回事?
江夏看向邓秋雷,只见他如同场下的人一般震惊之后,面露同情,“周海笙,我知道你一直想要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老师还在呢,你别给他老人家添麻烦,行吗?”
这个男人,真是不简单!
江夏挑眉,他的表现无可挑剔,既没有张口否认,也没有气急败坏。而是借助身边的老师,来处理这个有可能会影响到这场比赛结果的长发男人。
“周海笙,你先别激动,我们下去慢慢聊。有什么困难,我和秋雷会帮助你解决的。”王教授压制住自己的怒火,他好不容易教出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学生,却被眼前这团烂泥膈应。
工作人员已经通知了安保人员,现场观众看周海笙的眼神立刻变了。仿佛他是一只跳梁小丑。
“王教授,邓秋雷的毕业设计,您还记得吗?那不是他画的,而是我的作品。他复赛的中国风西装,以及今天的青花瓷旗袍,都是我一笔一画设计出来的,我有草……”
“够了!你还嫌不够丢人吗?别人不知道你的实力,难道老师还不清楚?”邓秋雷站出来打断周海笙的话,他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对方,轻轻地拍着老师的后背替他顺气。
此时,安保人员已经上台。
“放开我,我的话还没说完,我有证据……”
“老师,您没事吧?”邓秋雷关心地看着捂住胸口的王教授,立刻把他背到了舞台下面。
有了这边王教授的异常状况,现场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把视线投到周海笙的身上,除了江夏。
“哎,夏夏,你去哪里?”李定坤见江夏起身离开,连忙跟了上去。
胡万华和王思琴也有些不明所以,比赛差不多已经结束,的确没什么好看的了。只是没想到,临到结束还有这样的变故发生。他们跟别的观众一样,并不在意那些作品究竟是谁的。身为老板,他们在意的是自己厂里未来的规划,产量能不能更上一个台阶,销量是否稳定。
酒店门口,周海笙正要被安保人员一顿胖揍,江夏大声喊停,“住手,他是我朋友,我马上带他离开这里。如果你们打伤了他,我会到派出所报案的。”
跟来的李定坤和胡万华夫妻心里惊了一下,江夏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个长发男人?
江夏从包里掏出几张纸巾,递给周海笙,“擦一擦你的嘴角,上面有血迹。”
原来,在周海笙被拖出来的过程中,他因为反抗和挣扎,脸上还是挨了几个拳头,还好看起来并不严重。
站在台阶下的周海笙抬头,他没有接江夏手里的纸巾,而是执着地开口问道:“你相信我说的话吗?我没有撒谎,那些作品真的是我亲手画出来的。”
“我相信!”
把周海笙带到附近的餐厅,江夏什么都没问,而是点了一桌子好吃的。
“这顿饭我请客,大家敞开了吃。”
周海笙第一次来到这么高档的地方,他内心的愤怒和绝望已经被紧张和不自在所取代。他也不知道自己刚才怎么了,居然答应跟这个好看得不像话的女人及她的朋友一起来吃饭。
饭菜很快上桌,没有人提比赛的事情,甚至他们讨论的话题跟衣服没有任何关系。
“我觉得这个虾饺特别好吃,在老家是吃不到的。阿坤哥,你尝尝。周海笙,你也试试。”
身为这顿饭请客的主人,江夏口里说的都是美食经。她口味清淡,偏好广东这边的菜肴,因为它们大多采用保证食物原汁原味的烹饪方式。
周海笙食之无味,却只能硬着头皮往嘴里塞东西。
不用说,出了今天这样的事情,他想要在广州发展,几乎是不可能的。邓秋雷不会放过他的,别人也不会信任他。
想起爷爷奶奶去世之前自己发过的誓言,周海笙的眼眶红了。
突然,面前多了一碗绿豆汤,周海笙下意识地抬头,对上江夏关心的眼神,“把绿豆汤喝了,清热解毒,止渴消暑。”
周海笙一口气将冰镇绿豆汤喝完,他低声说了一句谢谢,准备起身离开。
“等一等,要是你现在走了,我上哪里去找你呀?”江夏叫住周海笙。
“你不用来找我,我很快就会离开这里。”垂下眼眸,周海笙的声音恢复了原本的清淡。
“坐下说话吧,我妹妹请你过来吃饭,肯定是因为觉得你人非常不错。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不会想要就这么放弃吧?”李定坤早在江夏带周海笙过来吃饭的时候,已经明白了她的意图。
所以,他把周海笙按回到座位上。
胡万华和王思琴对视一眼,听李定坤的意思,夏夏想要雇佣周海笙?
难道,他在领奖台上说的话都是真的?
“我还没做自我介绍呢,我叫江夏。长江的江,夏天的夏。你好,周海笙,很高兴认识你。”
很多年以后,当周海笙回忆起第一次见江夏的画面,他只会想到一句话: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一个小时后,即便周海笙答应五天后跟着江夏一起回她老家所在的省城,江夏还是有些担心地看着他。
“你真的不需要我们帮你做点什么?”
“嗯,四天后我会到你给我的地址找你,我这人向来说话算话。”
江夏点了点头,她相信周海笙眼里的执着,有这样眼神的人,注定会走上成功的路。在这之前所有的障碍和逆境,不过是成功的垫脚石而已。
把包里所有的现金掏了出来,江夏塞到周海笙手里。
“你先拿着应急,算是我预支给你的工资。对了,工资两百块钱一个月可以吗?你要是愿意留在厂里长期发展,我还可以给你分红。”
胡万华和王思琴万万没想到,江夏居然会如此重视眼前的长发男子。
即便他是那些作品的创作者,也用不着花这么大的价钱把人招揽过来吧?
就周海笙这样的现状,广州甚至没有单位会雇佣他。就算是取得第一名的邓秋雷,找到的工作薪资待遇或许还没有江夏给的一半多。
周海笙握紧手里的钱,“一共四百块钱,算我预支你一年的工资。”
看着周海笙离开的背影,江夏微微一笑,这么优秀的人才,居然被自己遇到了。以后,她是不是可以当甩手掌柜了?想想都开心极了。
回头挽住王思琴的胳膊,江夏语气轻快,“姐,我们回家吧!”
胡家客厅里,大家听江夏说清楚来龙去脉,这才对周海笙又多了一份同情,“原来,那些作品真的是邓秋雷从他手上买走的。或许,他当时着急用钱?不然,也不会把自己的心血拿出来卖掉。”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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