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棵胡桃树以及同它有关的那段小故事,一直非常清楚地留在我的脑际,或者说时常浮现在我的脑际,因此当我于一七五四年到日内瓦去的时候,我最惬意的打算之一就是到包塞去再看一下我儿童时代游戏的纪念物,特别是那棵亲爱的胡桃树,它该有一个世纪的三分之一的寿命了。但是我那时一直有事缠身,不能自主,始终没有满足这种愿望的机会。看来这样的机会也不可能再有了。然而,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得到这种机会的愿望;我差不多可以断定,假如一旦我能回到那心爱的地方,看到那棵心爱的胡桃树还活着的话,我一定会用我的眼泪浇灌它的。

回到日内瓦以后,我在舅父家里住了两三年,等待着人们对我前途的安排。舅父希望自己的儿子当工程师,他教给我表兄一点制图学,并给他讲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原理》。我也陪着他一起学,并且发生了兴趣,特别是对于制图学。这时大家却商量着叫我做钟表匠、律师或牧师。我很喜欢做牧师,我觉得传道说教倒挺有意思。可是我母亲遗产每年的那点收入由哥哥和我一分,就不够供我继续读书了。既然我当时的年龄还不那么急于选择职业,就只好暂时留在舅父家里等待着,这几乎是虚度光阴,同时还得支付一笔虽然公平合理、数目却也实在可观的饍宿费。

我的舅父和我父亲一样,也是个喜欢玩乐的人,他也象我父亲一样不善于用义务约束自己,很少关心我们。舅母是一个稍带虔信派教徒作风的虔诚女人,她宁愿去唱圣诗,也不愿注意我们的教育;他们对我们几乎是完全放任,我们也从来不滥用这种放任。我们两人形影不离,互相帮助,无求于他人,而且因为我们从来不想去跟那些和我们年纪相仿的顽童们厮混,所以丝毫没有沾染上由于终日无所事事而养成的那种浪荡逍遥的习气。其实,我说我们闲散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有放闲过。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感到极为有趣的各种毫不间断的游戏,使我们在家里忙个不停,甚至使我们不想出门。我们自己作鸟笼子、笛子、毯子、鼓,盖小房子,作水枪、弩弓等玩具。我们也学我那位和善的年迈外祖父那样制造钟表,有时竟弄坏了他的那些工具。另外还有一种最喜欢的爱好,就是在纸上涂抹,起画稿,施墨,加彩,糟蹋颜色。有一个名叫刚巴高尔达的意大利江湖艺人到日内瓦来,我们去看过一次就不想再去了;但是,他有木偶,我们也就造起木偶来;他的木偶演一些喜剧式的东西,我们也就为我们的木偶编喜剧。没有变音哨子,我们就用假嗓子学那滑稽小丑的语声,来演我们这些动人的喜剧,我们那些慈祥的长辈们倒也都耐心地看,耐心地听。但是有一天,我的舅父贝纳尔召集家人朗读了他自己写的一篇动人的讲道稿。于是我们又丢开了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了。这些琐事没有多大意思,我自己也承认;不过,这些琐事证明,我们最初的教育是多么需要很好的指导,才能使我们这些在那样幼小的年龄就几乎自己管束自己的孩子很少滥用这种放任。我们不太需要结交同伴,甚至有这种机会,我们也不重视。我们出去散步的时候,经常看到孩子们玩耍,但是并不羡慕,甚至也不打算参加。我们两人之间的友情足以使我们心满意足,只要我们两人能在一起,就是最单调的娱乐,我们也会感到喜悦。

由于我们两人形影不离,人们注意起来了;特别是我的表兄身材很高,而我很矮,这样的一对确是十分可笑。他瘦高个子,小脸儿象个皱苹果,神气柔弱、步伐无力,招得孩子们嘲笑。

人家用当地的土语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他“笨驴”,只要我们一出门,就会在我们的周围响起一片“笨驴,笨驴”的喊声。他对于这种嘲笑比我更能处之泰然。我恼火了,想跟他们打架,这正是那些小流氓求之不得的。我跟他们打起来了,结果挨了打。我那可怜的表兄尽力帮助我,可惜他弱不禁风,人家一拳就把他打倒了。这么一来,我简直气疯了。虽然我脑袋上、肩膀上挨的那几拳的确不轻,但他们要打的并不是我,而是“笨驴”。我这种倔强的怒火反倒把事情弄得更糟,后来,只有在人家上课的时间,我们才敢出门,我们唯恐受到小学生们的詈骂和追赶。

现在我已成了打抱不平的骑士了。为了作一个象样的骑士,我需要有一位情人;我有过两位。我时常到尼翁去看我父亲,尼翁是伏沃州的一个小镇,我父亲已定居在那里。我父亲的人缘很好,连他的儿子也沾了光。我在他那里住的日子虽不多,看在他面上,所有的人对我都很亲切。有一位菲尔松太太更是对我万分疼爱,这还不算,她女儿还把我看作她的情人。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子给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作情人,人们当然会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所有这种非常机灵的姑娘们都很乐意把小洋娃娃摆在前面,以便把大洋娃娃掩蔽起来,她们很会运用手腕,造成一种令人着迷的假象,来诱惑那些大洋娃娃。在我这方面看不出她和我有什么不相称的地方,因此我对这件事倒挺认真;我把我整个的心,或者更确切地说,把我全副的脑筋都用在这上面了,因为,虽然我爱她已达发狂的程度,虽然我的狂热、兴奋、激昂做出了许多令人绝倒的趣剧,但我也只是在我那小脑袋里爱她而已。

据我所知,有两种完全不同而又完全真实的爱情,它们虽然都很强烈,但是彼此间几乎没有共同的地方;它们跟亲密的友谊也不一样。我整个一生被这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爱情各占去一半,甚至我曾在同一时间亲身体验了这两种爱情。比方说,在我刚刚讲述的那个时期,也就是当我公然把德·菲尔松小姐据为己有、专横到不能忍受别的男子跟她接近的时候,我曾经跟一位小姑娘戈登小姐有过几次时间不长、但是热烈的幽会;幽会时,她好象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对待我。全部经过,如此而已。虽然不过如此,但是实际上,我却觉得这就是一切,这就是无上的幸福了。我当时已经体会到秘密之可贵。虽然在使用秘密方面,我还十分幼稚,但是当我发现德·菲尔松小姐跟我定情,只不过为了遮掩其他风流勾当的时候,我便针锋相对地以同样的方式报答了她。这是她万万没有料到的。但我深感遗憾的是,我的秘密被发现了。也可以说,我的小老师并没有象我一样保守秘密。不久,人家就把我们分开了。又过些天,当我回日内瓦从库当斯路过的时候,我听到有几个小姑娘低声喊道:“戈登跟卢闹翻了。”

这位戈登小姐的确是一个不寻常的人物。她长得并不美,但她那脸庞是令人难以忘记的;我至今还时常想起它来,拿我这样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想得过分了一些。她的身段,她的姿态,特别是她那双眼睛都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副小神气又威严又骄傲,倒很合乎她扮的那种脚色,也就是她那副小神气使我们想起演这种角色来。但是,她最奇怪的一点是,她那种大胆与端庄混合在一起的样子,是令人难以了解的。她对我肆无忌惮,我对她却丝毫不能随便。她完全把我当做小孩子看待,因此我相信,要未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孩子,要末恰恰相反,她本人还是一个孩子,居然把面临的危险视为儿戏。

我对她们两人,可以说都是一心一意。而且我是那样全心全意,当我跟其中一个在一起的时候,心里从来不想另一个。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对她们两人的感情却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我就是跟德·菲尔松小姐过一辈子,也不会想到要离开她;但是,我接近她的时候,我的喜悦心情是平静的,决不会感情激动。我爱她,特别是在跟许多人一起谈笑的时候,打趣取笑,打情骂俏,甚至争风吃醋,都使我心花怒放,津津有味。我看到那些年岁大的情敌仿佛受到冷遇,而我独为她所垂青,便洋洋得意地自豪起来。我也曾被逗得愁肠百转,但是我喜欢承受这种苦痛。人们的赞美、鼓励和欢笑,又使我心头发暖,勇气倍增。我又发脾气,又说机灵话,在交际场里,我爱她爱得发狂;若是单独和她相对,我反而会局促不安,心情冷淡,甚至有些厌烦的情绪。不过,我对她是那样关心,当她生病的时候,我非常苦恼,我宁愿牺牲自己的身体使她得以恢复健康。请大家注意,由于我本身的经验,我是深切了解疾病和健康的意义的。一离开她,我就想念她,觉得非有她不可;而在和她相会的时候,她的那些爱抚使我感到甜蜜的是心灵而不是肉体。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泰然的感觉;我除了她所给的一切,并不想得到更多的东西。不过,我要是看见她跟别人也是这样,那我是不能容忍的。我对她是爱若兄妹,妒如情郎。

至于戈登小姐,我每一想到她可能象对待我一样对待别的男子,心里就嫉妒起来,仿佛土耳其人、疯子或者老虎那样。因为她的所赐即便星星点点,我若不下跪也是得不到的。当我和德·菲尔松小姐接近的时候,我只感到欢喜,并不动情;但是,只要戈登小姐一出现,我便任何别的东西都看不见了,简直神魂颠倒。跟前者相处,虽然很亲昵,决没有什么放肆的地方;但在后者面前,那就完全相反了,即便是彼此已十分厮熟,我心里也是七上八下,忐忑不安。我觉得,假如我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太久,我的命都得断送掉,因为心脏的跳动准会把我活活憋死。对于她们两个,我同样害怕失宠;不过,我对一方是体贴备至,而对另一方则是唯命是从。把世界上所有的财宝都给我,我也不肯去惹德·菲尔松小姐生气;可是,如果戈登小姐命令我去跳火坑,我相信,我马上就会去跳的。

我跟戈登小姐的那些桃色事件——或者更确切地说,那些幽会——没有维持多久,这对她对我都算天大的幸事。我跟德·菲尔松小姐的交往没有发生同样的危险,不过,经过稍长的时间之后,也形成了一场悲剧的结局。这类事件的结局永远带有一些浪漫的气息,使人不禁为之感叹。我跟德·菲尔松小姐的情爱虽然并不炽烈,但是也许更加眷恋。我们没有一次不是挥泪而别,更奇怪的是,在分手以后,我便感到难堪的寂寞。我一开口,便会谈起她,我一沉思,便会想到她。我的伤感是真实和痛切的。不过,我相信,实际上这种英雄之泪决非完全为她而洒,在我的伤感中,对于以她为中心的那种玩乐的留恋,也占很大的成分,只是我没有理会这一点罢了。为了排遣离愁别恨,两个人写了一阵情书,词句之动人就是冷若岩石的人也会为之心碎。我终于得到了胜利;她再也忍耐不住,只好到日内瓦来看我。这一下子我更晕头转向了,在她小住的两天中,我简直如醉如痴。她要离开的时候,我真想她一走我便去投水自尽。我的号啕声久久停留在茫茫的太空中。过了一个星期,她给我寄来一些糖果和几副手套,假若我不知这时她已经结婚,她那次“光临”只是为了置办嫁妆而来的,那么,我一定会觉得她这种举动是多情的表示。当时我是何等愤怒,不用描述,就可想而知。我满怀崇高的怒火,坚决发誓,永远不再见这个负心的女子。我觉得这是对她最严重的惩罚。可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死去。二十年后,我去看我的老父。我们父子二人泛舟湖上的时候,我看见高我们的船不远,有一只游艇,上面坐着几个女人,我问那是谁。“怎么!”我父亲笑着说,“想不起来了吗?那是你当年的情人啊。现在叫克里斯丹夫人,就是从前的德·菲尔松小姐。”听到这个差不多已经完全忘掉的名字,我哆嗦了一下。不过,我马上吩咐船夫把船划开了。虽然这是一个相当好的复仇机会,但是我觉得犯不上违背誓言,跟一个年已四十的女人算二十年前的帐。

在没有确定我的前途以前,我少年时代的大好光阴便在这些无聊的琐事中浪费掉了。人们根据我的天性,经过再三考虑,终于给我选择了一个最不称心的职业。他们把我送到本城法院书记官马斯隆那里,叫我在他手下学习“承揽诉讼人”的行道,依照贝纳尔先生的说法,那是种有用的职业。我对“承揽诉讼人”这个雅号讨厌透了。我人格高尚,决不想用卑鄙手段去发财。天天干这行业务真是枯燥无味,令人难以容忍,加上工作时间又长,还得和奴才一样听人驱使,我心里就更不高兴了。我每走进事务所大门的时候,总是怀着憎恶的心情,这种心情日甚一日。至于马斯隆先生呢,他很不满意我,对我抱着轻蔑的态度。他经常骂我懒惰和蠢笨,他每天都喋喋不休地说:“你舅舅硬说你会这个,会那个,其实你什么也不会。他答应给我送来一个能干的小伙子,哪知道送来的却是一头驴。”结果,我以“无能”的罪名,很不光采地被赶出了那家事务所;照马斯隆先生的那些办事员们的说法,我除了使用钟表匠的锉刀以外,没有别的用处。

自己的天资经过这样评定以后,我就只好去当学徒了。不过,他们叫我去投靠的不是一个钟表制造匠,而是一个零件镂刻师。书记官的轻蔑态度实在把我的骄气压得太低了,所以我依命而行,毫无怨言。我的师傅,人称杜康曼先生,是一个脾气粗暴的青年人,在很短的期间里,就把我儿童时代的一切光华全都磨光了;他摧残了我那温柔多情、天真活泼的性格,使我不但在实际

生活上、而且在精神面貌上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学徒。我的拉丁文和我所学的古典文学和历史,都长期抛在脑后,我甚至记不起世界上有过罗马人。我去看我父亲的时候,他再也看不出我是他的“宝贝”了。在那些太太小姐们的心目中,我再也不是风流潇洒的让-雅克了。连我自己都确切地相信,朗拜尔西埃兄妹决不会认出我是他们的门生,因此,我真不好意思去拜访他们;从那以后,我永远也没有再碰到他们了。最低级的趣味、最下流的习惯代替了我当年可爱的娱乐,甚至使那些娱乐在我的记忆里连一点影子都没有了。我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想必是我生来就有一种易于堕落的倾向,因为我丝毫没费力,转瞬之间便堕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连非常早熟的凯撒,也不曾这样迅速地变成拉里东。

说起那行手艺本身,我并不讨厌。我非常喜欢打图样的艺术,挥动刻刀也觉得很有趣味。同时,在钟表制造业这一行里,镂刻零件,用不着有多么高超的技术,所以我希望在这方面能有卓越的成就。假如不是由于我师傅蛮横无礼,由于我所受的种种束缚,因而对这种工作感到厌烦的话,那么,我也许会达到这个目的了。我曾经背着他在工作时间内搞了一些虽然属于同样性质、但是对我那不受束缚的性格具有吸引力的东西。我镂刻了一些骑士勋章,供我自己和伙伴们佩戴之用。我师傅发现我私下里干这种违禁的活儿,痛打了我一顿,并且说我在练习制造伪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面刻有共和国的国徽。说老实话,我根本不懂得什么是伪币,就是对于真币,我认识的也不多。我对罗马的“阿斯”的铸造方法倒比对我们的三苏辅币更加熟悉。

由于师傅的暴虐专横,终于使我对于本来喜爱的工作感到苦不堪言,并使我染上了自己痛恨的一些恶习,诸如撒谎、怠惰、偷窃等等。这一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回忆起来,令我深刻地体会到,在家靠父母和出外当奴隶之间的天壤之别。我生性腼腆而懦怯,尽管可以有千百个缺点,但决不至于堕落到厚颜无耻的程度。在此以前,我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仅只是一点一点地缩小范围,而现在呢,它完全化为乌有了。跟父亲在一起的时候,我肆无忌惮;在朗拜尔西埃先生家里的时候,我无拘无束;在舅父家里,我谨言慎行;到了我师傅那里,我就变得胆小如鼠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为一个堕落的孩子。当初跟长辈在一起的时候,我过惯了完全和他们一样的生活:没有一种娱乐我不能参加,没有一种佳肴会缺少我的那一份,我心里想什么,嘴里便说什么。而在我师傅家里竟变成怎样一个人呢?大家是一想便知的。因为在那里,我不敢张嘴;在那里,饭只吃到三分之一时候,就得离开饭桌,马上就得走出去;在那里,我是一天忙到晚,我看见别人有玩有乐,只是我什么也享受不着;在那里,主人及其狐朋狗友的逍遥放荡,越发使我感到受人奴役的重压;在那里,即便争论我最熟悉的事情,我也不敢张嘴;总之,在那里,我眼睛看见什么,心里就羡慕什么。为什么?只是因为被剥夺了一切。永别了,我的安逸生活;永别了,我的愉快活泼;就是从前我犯错误时候往往使我躲过责罚的那些聪明活,而今也休想再说了。有一件事情,我一想起来便不能不笑;某天晚上,在父亲家里,我因为淘气,罚我不吃饭就上床睡觉;当我拿着一小片面包从厨房走出去的时候,我看见并且闻到铁叉子上烤着一大块肉。大家站在炉灶周围;我从那儿走过去,不得不向他们每个人道声晚安。道完晚安之后。我向那块肉瞥了一眼。哎呀,它的颜色多么好看,它的味儿多么香啊!我不由自主地也向它鞠了一躬,用悲戚的声音对它说:“烤肉,再见吧!”这句灵机一动、脱口而出的天真无邪的玩笑话是那样逗乐,他们到底还是叫我一块吃晚饭了。在我师傅家里,如果这样做,也许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但是,我相信,在那里,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机灵劲儿,即便有,我也决不敢说出口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贪婪,隐瞒,作假,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东西——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可是现在一有了这种念头,就再也改不掉了。力不从心,结果必然走上这条邪恶的道路。这就是为什么所有的奴仆都是连偷带骗,个个学徒都是连骗带偷。不过,如果后者处在与人平等、无忧无虑的状态,而所希望的又可以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在他们逐渐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丢掉这种不光彩的癖好。可惜我没有遇到那样有利的条件,所以未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儿童第一步走向邪恶,大抵是由于他那善良的本性被人引入歧途的缘故。我在师傅家里已经待了一年以上,尽管经常感到手头拮据,不断受到外物的诱惑,但是,就连吃的东西我也没想偷过。我第一次偷东西本是出于一番给人帮忙的好意,不过,它为另外几次偷窃揭开了序幕,而那几次偷窃的动机却不值得赞扬。

我师傅有位伙友,叫做维拉,他家与我们为邻,稍远处有一个园子,园中种着最名贵的龙须菜。这时维拉手头不大宽裕。他想背着自己的母亲偷几颗刚刚长成的嫩小龙须菜,当作鲜货把它卖掉,换几顿好饭吃。他自己不愿意去冒这个风险,而且他手脚也不灵便,就选中我去办这件事。他首先恭维了我一顿,我当时没有识破他的用意所在,所以很容易就上了圈套。然后,他假装忽然想出这个主意,让我去干。我拒绝了好半天;可是他固执己见,又向我百般阿谀奉承,我抵抗不住,结果投降了。我每天早晨去割一些最好的龙须菜,拿到茂拉尔市场出售;市场上有位老太婆,她猜我是偷来的,便向我当面揭穿,以便贱价收买。我作贼心虚,只好凭她随意给价,然后我将钱如数交给维拉。这钱马上变成一顿饭菜,置办人是我,吃的是他和另外一个伙友。他给我一点小惠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了,至于他们的酒杯,我摸都没有摸到。

这种小把戏我一直干了好几天,我丝毫没有想到偷窃一下偷窃者,即从维拉盗卖龙须菜的收入中抽个头儿。我实心实意干这种勾当,唯一的动机就是为了讨主使人的欢心。但是,假若我被人捉住的话,我要怎样挨打、受骂、大吃苦头啊,而那个坏蛋一定会说我诬赖他,别人也一定会相信他的话,结果,我便要以诬告之罪受到加倍的惩罚,因为他是个伙友,而我只是一个学徒!作恶的强者逍遥法外,无辜的弱者遭殃,走遍天下皆是如此。

这样一来,我才了解到偷窃并不象我原来想象的那样可怕。我对这门学问很快便登堂入室,凡是我想弄到手的东西,只要我力所能及,那就难保安全了。在师傅家里,我吃的并不算坏;我所以难以克制自己的食欲,是由于看到我师傅吃东西太没节制。每当端来美味珍馐的时候,他便把青年人赶下桌子,我觉得这种习尚是培养馋鬼和小偷的最有利因素。没有多久,我便兼任这两种角色了;一般来说,我总是得心应手,只偶尔被捉住挨顿苦揍而已。

有一次我偷苹果,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一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就感到战栗,也觉得好笑。那些苹果放在储藏室的最里边,那间储藏室上面有一个很高的格子窗,厨房里的阳光可以射到里面去。有一天。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便登在案板上,向“赫斯珀里得斯苹果园”张望我所不能接近的禁脔。我把烤肉的铁叉子取来,看它是否够得着;不成,它太短了。我又找了一个小叉子(我师傅喜欢打猎,为了烤打来的野味,所以专门预备一个小叉子)接在上面。我扎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我到底扎上了一个苹果,这可把我乐坏了。我小心翼翼地往上拉,苹果已经接近格子窗户了。我伸手去拿。但是,多么叫人伤脑筋啊!苹果太大,从格子里拿不出来。为了拿它,我费了多少苦心!要使铁叉子不掉下来,我必须找个夹住它的东西,要切苹果,我必须找把相当长的刀子,在切的时候,又必须有一块托板。等万事齐备以后,我就开始切苹果,我打算把它切成两半,分别取出来。但是,我刚刚切开,两块苹果就都掉到储藏室地下去了。富有同情心的读者哟,请分担我的烦恼吧!

我并没有丧失勇气;不过,我已经浪费了许多时间。我怕冷不防被人逮住,只好等第二天再来作比较幸运的尝试。于是,我就好象没事人儿似地,干我的工作去了。至于储藏室里那两个不会保守秘密的凭证,对我是多么不利,我连想都没有想它。

第二天,我找了个适当机会,又作了一次新的尝试。我爬上我的楼板,伸出铁叉,对准苹果,正准备去扎……谁知道那个守卫龙并没睡着,储藏室的门叭哒一声开了。我师傅走了出来,两手一叉,瞪着我,对我说:“好哇!”……写到这里,我的手哆嗦得连笔都攥不住了。

由于经常挨打,我渐渐对挨打也就满不在乎了。后来我觉得这是抵消偷窃罪行的一种方式,我倒有了继续偷窃的权利了。我并不把眼睛向后看、看我挨打时的情况,而是把眼睛向前看,看我究竟怎样复仇。我心里想,既然按小偷来治我,那就等于认可我做小偷。我发现,偷东西与挨揍是相辅而行的事情,因而构成了一种交易,作为交易的一方,我只要履行我所承担的义务就行了,至于对方的义务,那就让我师傅费心去履行吧。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每当我偷东西的时候,就比以前更加心安理得了。我对自己说:“结果会怎样呢?挨揍吗?管它呢!我生来就是为挨揍的。”

我好食而不贪,好色而不淫:由于别的欲念太多,这两种欲望就被冲淡了。非心闲时,我从来不思口福,而我平生又难得心闲,所以就很少有思考美味的时间。正因为这样,我才没有把我的偷窃伎俩长期局限在食物上,不久,我便把它扩展到我所希求的一切东西上面去了;后来我所以没有变成职业小偷,只是因为我一向不爱钱的缘故。在作坊的一端,我师傅另有一间私室,门老是锁着,我想了个窍门,把它打开,然后再人不知鬼不觉地把它关好。我潜入那个房间,征用了师傅的应手工具、精美图案和产品模型,凡是我所喜爱,凡是他有意瞒着我的东西,我都拿。说真的,这种偷窃是无辜的,因为我偷来的东西还是用在给我师傅干的活上;不过,由于我能够自由支配那些小东西,所以心里喜欢得不得了;我觉得,在偷师傅的产品时,仿佛连他的技术都偷来了。另外,在一些小匣里,我发现有碎金块、碎银块、小宝石、贵重物品和钱币。我呢,口袋里只要有四五个苏,就心满意足了,因而不但没有去摸匣子里的任何东西,就连贪婪地看上一眼,我记得也没有过。我看见那些东西的时候,我心里不是喜欢,而是恐怖。我深深相信,我对于盗窃金银财宝以及对于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的畏惧,大半是由于教育的结果。另外一小半,是由于内心里交织着丢脸、坐牢、受罚、上绞刑架的观念,只要一起盗心,这些思绪便会使我不寒而栗;所以,我总觉得,我的那些恶作剧只不过是淘气罢了,实际上也正是如此。我认为,结果顶多挨我师傅一顿狠揍,这是我早就有所准备的。

不过,我再重复一遍,我渴望的那点儿东西实在有限,根本谈不上什么悬崖勒马的问题,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念头要打消。对于我,一张上等图画纸比可以买一令纸的金钱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我的怪癖是从自己的一种特殊性格产生的。因为这种性格对我的行动发生过巨大影响,所以我必须说个仔细。

我的欲望是非常炽烈的,每当它激动起来的时候,我的那种狂热是无与伦比的;什么审慎,恭敬,畏惧,礼节,我完全不管不顾,我变成一个厚脸皮的胆大包天的人,羞耻心阻挡不住我,危险也不能使我畏葸不前,除了我所迷恋的那件东西而外,我觉得天地虽大,却仿佛空无一物。然而,这只是一瞬间的事,过了这一瞬间,我又陷入虚无飘渺之中了。

宁静的时候,我简直是疏懒和懦怯的化身;无论什么都使我害怕,无论什么都使我沮丧;一只苍蝇飞过,都吓我一跳,哪怕一句话,我都懒得讲,哪怕一个手势,我都懒得做,我的畏惧和羞耻心把我拘束到了极点,我真想藏到谁也看不见的地方。在我非动不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样动;在我非说不可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样说;如果有人注视我,我便张煌失措。在我热情洋溢的时候,我也能够说几句漂亮话,但是,在日常谈话中,我简直无话可说,甚至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而我又非说不可,所以我遇到日常谈话就苦不堪言了。

再说,我的任何一种占有支配地位的欲念,都是不能用金钱收买的东西。我所追求的是纯洁的玩乐,而金钱会把一切玩乐都玷污。比方说,我喜欢美味,但是,我受不了高朋满座时的拘束,也受不了小酒馆里的放荡,我只能跟一个知已共享其乐;我不能独餐,因为独餐时,我便胡思乱想,结果就会食而不知其味。如果我心里焚起情欲之火,需要女人的话,那么,我这颗兴奋起来的心所更渴望的是爱情。凡是可以用金钱得到手的女人,在我的眼睛里,她们所有的动人之处,都会荡然无存,我甚至怀疑我是否还愿意跟这

种女人在一起。我对于唾手可得的享乐都是如此。如果它们需要出钱买,我便感到索然无味。我爱的是那些只有我一个人首先尝到味道的东西。

我不但从来不象世人那样看重金钱,甚至也从来不曾把金钱看做多么方便的东西;金钱本身是毫无用处的,要享受它,必须把它变成别的东西:必须购买,必须讨价还价,必须时常受骗;虽掷千余,难遂所愿。我本想得到一件质地好的货色,但如果用钱去买,弄到手必然是一件劣货。我以高价买鲜蛋,结果是个臭蛋;我以高价购买成熟的水果,结果是个未成熟的;我以高价找个纯洁少女,结果是个淫荡的。我好美酒,但是到哪儿去找?到酒肆去吗?不论我怎样预防,结果我得到的还是伤身的劣酒。如果我非要称心满意不可,那便要操多少心,弄多少麻烦!我必须结识许多朋友,找代理人,送佣金,写信,东奔西走,伫候佳音,而结果往往还是上当。金钱金钱,烦恼根源!我怕金钱,甚于我爱美酒。在我学徒时期和学徒以后的时期,我曾经千百次地想出去买点甜美的吃食。我走到一家点心铺门前,看见柜台那里有几个女人,我心里就想,她们又说又笑,一定是在嘲笑我这个小馋鬼呢。我又走到一家水果店门口,瞟着鲜艳诱人的梨,但是,有两三个小伙子就在旁边盯着我,我的一个熟人正站在店铺门前,我又看见有一个姑娘从远处走来,便怀疑她是不是家里那个女仆?由于我是近视眼,我产生种种的幻觉,我把所有的过路者都当成熟人了。总之,不管在那儿,我都觉得胆怯,都知难而退;我越觉得不好意思,瞅着那些东西就越眼馋。到末了,我只好象一个傻瓜似的,带着馋涎欲滴的食欲转回家去;我口袋里的钱虽然足可供我一顿美餐,但我不敢买任何东西。

在我自己或别人使用我的金钱的时候,我所经常感受到的困窘、羞惭、厌恶、麻烦以及其他种种的不快,如果必须把它们都—一写出来,那就得记一大篇枯燥无味的细账。但是,读者在逐渐了解我的生活的时候,一定会逐渐熟悉我的性格,因此,用不着我来赘述,他们便会了解前面所讲的一切了。

一旦有了这些了解,人们就容易明白我所具有的矛盾之一就是:对于金钱的极端吝惜与无比鄙视兼而有之。对于我,金钱并不是多么可人意的东西;当我没有它的时候,我决不想它;当我有它的时候,由于我不知道怎样使用才合我的心意,只好把它长期存放起来;但是,只要遇到适意的良机,我便顺手花掉,连钱包空了都不知道。不过,不要从我身上寻找守财奴的怪癖——为了摆阔而大手大脚地花钱;恰恰相反,我总是偷偷地花钱,其目的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快乐;我决不以挥金如土来炫耀自己,而是尽量隐蔽。我深深觉得,金钱不是由我这样的人使用的东西;只要手头有几文,我都感到可耻,更不用说去使用它了。万一我有一笔足能让我过惬意生活的收入,老实说,我决不会当一个守财奴。我一定把这笔款子统统花光,并不用它生利吃息。可是,我的不安定处境使我害怕。我热爱自由,我憎恶窘迫、苦恼和依附别人。只要我口袋里有钱,我便可以保持我的独立,不必再费心思去另外找钱。穷困逼我到处去找钱,是我生平最感头痛的一件事。我害怕囊空如洗,所以我吝惜金钱。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奴隶的一种工具。正因为这样,我才牢牢掌握自己占有的金钱,不贪求没有到手的金钱。

所以说,我的淡泊不过是出于懒惰罢了。我觉得,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求财的痛苦。我的挥霍也是出于懒惰,因为既然有了一掷千金的机会,谁还斤斤计较利害得失呢?对于我,物的诱惑力比钱的诱惑力大,因为在金钱和所希望享有的物品之间,永远存在着一个媒介物,而物品本身和享用之间却是毫无间隔的。我看到某一物品时候,它能诱惑我,而当我只看到获得该物品手段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到这种手段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我才做贼,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儿我所心爱的小玩艺儿,我宁愿自己去拿,而不愿向人家讨。然而,在我一生之中,无论是孩提时代还是成人以后,我从来没有偷过人家的一个铜板;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十五年前,我偷过七个利物儿零十个苏。这件事是值得一提的,因为它是无耻与愚蠢的巧合,假若当事者不是我,而是另外的人,我简直不会信以为真。

事情发生在巴黎:约下午五点钟,我跟德·弗兰格耶一同在“王宫”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到歌剧院去吧!”我欣然同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给我一张,然后,他拿着自己那张票一个人在前边走,我跟在后边。他先走进去了,我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已经挤得水泄不通。我向里边瞧了瞧,只见大家都在站着。我心想,在这样拥挤的人群中,我很容易被挤丢;反正德·弗兰格耶一定这样想。于是,我离开那里,交了副票,取了钱,走了出来。万万没有想到,我刚走到大门口,观众全都坐下了,德·弗兰格耶很清楚地看到我不在剧场里边。

这种行为跟我的天性完全背道而驰。我所以把它记载在这里,是为了说明人们有时陷入精神错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根据他们的行动断定他们的善恶。我所要偷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金钱的用途。不过越说不是作贼,就越寡廉鲜耻。

如果我把学徒时代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卑鄙的市井无赖所走过的每个历程—一讲述,那就永远讲不完了。我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是,我对这些恶习未能产生丝毫兴趣。我讨厌伙伴们的那些娱乐。当我由于束缚重重,连对工作都感到乏味的时候,我便厌倦了一切。结果,我把久已放弃的读书癖重新捡了起来。我是占用工作时间偷着看书的,因此造成一种新的罪过,惹来一些新的惩罚。不过,我的读书癖越受到限制,兴致也越高,不久,就陷入狂热状态了。有一个有名的女租书商,名字叫拉·特里布,她向我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好书坏书都行,我不挑选,什么书我都同样贪婪地阅读。我在干活的案子上读。出去办事的时候读,蹲在厕所里读,我经常一连几小时沉醉在书籍里。我读得头晕脑胀,别的事儿什么也干不下去了。我师傅窥探我,捉住我,打我,抢走我的书。有多少本书被撕毁,被焚烧,被扔到窗户外边去啊!拉·特里布的店铺里,有多少部残缺不全的文集啊!我没钱付给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衬衫,自己的领带,自己的衣服给了那位租书商。我每星期日一定把师傅付给我的三个苏零花钱给她送去。

讲到这里,读者也许要说,金钱不还是必需的吗!说的对。不过,这是在我爱书成癖,不能进行其他活动的时候。新的兴趣完全征服了我;我除了读书而外,什么都不想干,连东西也不想偷了。这也是我身上的突出的特点:当我的某种爱好已经成为习惯的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我转移目标,就能改变我,迷惑我,最后使我如醉如痴。于是我忘却一切,一心只想我所倾慕的新的东西了。我口袋里只要有一本新书,我的心就怦怦跳了起来,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只要剩下我一个人,我马上就把它掏出来,这时,我再也不想上我师傅的私室里去乱翻了。我相信,即使我爱上什么更高价的娱乐,我也决不会去偷钱的。我只顾眼前,不顾未来。拉·特里布肯赊给我,押金很少。我只要有书放在衣袋里,其他一切就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不管得到多少钱,我都原封不动献给那位女老板。当她向我催索欠款的时候,我便立刻拿自己的东西去抵偿,那是最简便不过的办法。偷钱以备不时之需,未免太有远见,偷钱还账也谈不上什么诱惑。

由于吵嘴、打架,由于偷阅选择不当的书,我变得性情孤僻,沉默寡言;我的精神也开始变坏,我过起真正落落寡合的生活来了。虽然由于我嗜书如狂,难免阅读一些平淡无味的东西,但是,我幸而没有阅读那些下流的淫书。原因倒不在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把这种书租给我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而是每当她向我推荐那些淫书的时候,为了提高租价,总是摆出一副神秘的面孔。这种面孔一方面使我感到羞惭,一方面使我感到厌恶,因此,我每次都断然拒绝了。我的天性本来就腼腆,再加上机缘凑巧,所以一直到三十岁,我认来没有涉猎过任何一部上流社会的漂亮女人在读的时候都觉得难为情的坏书,这种书她们只能偷着看。

不到一年功夫,我把拉·特里布这家小书铺的书全读光了。此后,每当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就感到十分烦闷。但我的读书癖已经纠正了我那些幼稚无赖的恶习;我对书籍,虽然有时选择不当,而且其中常常有些很坏的东西,可是,凡是我所读过的书籍,在我的内心里,都比我的职业能唤起更高尚的感情。对唾手可得的东西,我感到厌烦,那些可能诱惑我的东西,我又觉得它们离我太远,于是找不到任何能够打动我的心弦的东西了。我的感官早已蠢蠢欲动,我简直想象不出它所要求的享乐究竟要达到怎样的目标。我对于这个真正的目标可谓一无所知,我仿佛是一个没有性欲的人。当我已经进入成年,春情不住发动的时候,我常常想起从前一些古怪的行径,然而,事情只此而已。在这种奇异的情况下,惶惶不安的想象把我从自己的手里拯救出来,平息了我那日益旺炽的欲火。经过是这样:我以沉思默想书中曾使我最感兴趣的环境来自娱,我追忆那些环境,我改变它们,综合它们;我要变成我所想象的人物之一,并使我所设想的那些空中楼阁恰恰适合我的身分。我总是把自己放在我感到最称心如意的地位。到了最后,我已完全处在我所玄想的环境中,竟至把我极端不满的现实环境都忘掉了。由于我喜欢这种空中楼阁,又容易到那里去神游,结果,我就讨厌起我周围的一切,养成了爱好孤独的性格,从此以后,我始终是一个爱好孤独的人。乍看起来,这种性格显然是极端恨世的,十分阴郁的,然而实际上,它是从一颗充满热情、善良、温和亲切的心产生出来的,而这颗心,由于找不到跟它相似的心,就不得不耽于幻想了。现在,我只指出这种癖好的起源与最初的原因就够了。这种癖好改变了我所有的欲念,并且因为这种癖好本身包含着欲念,就使得我热中于梦幻而懒于行动。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这时候,我心神不安,对自己和其他一切都感不满,对自己的工作毫无兴趣,我没有十六岁少年应有的欢乐,心中充满了茫无目的的欲念,我毫无原因地潸然泪下,我无缘无故地喟然长叹,一句话,由于看不到自己周围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我就只好寄情于玄思遐想了。每到星期日的时候,我的伙伴们在做过礼拜以后,就来找我跟他们一同出去玩。在未去以前,如果我有可能逃走的话,我是宁愿逃开他们的。不过,一旦参加他们的娱乐,我比谁都兴奋,比谁都跑得远。推动我是很困难的,叫我停下也不容易。我的脾气永远是这样。当我们到郊外去散步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前头,除非别人提醒我,我连到时候该回去都忘了。我有两回不得不在城外过夜,因为在我回城以前,城门已经关上。第二天我受到怎样的处分,是可以想象的。第二次,师傅警告我说,如果下次再犯,一定严惩不贷,因此我下定决心不再冒险了。可是,这个万分可怕的第三次仍然落到了我的头上。米努托里队长是一个该死的家伙,当他看守城门的时候,总比别人提前半个钟头关城门。我虽然早有警惕,结果也毫无用处。那天,我跟两个伙伴一同回城。离城还有半里,我听见预备关城的号声响了。我两步并作一步走。我听见鼓声冬冬地响了起来。我拼命往前跑,跑得通身大汗,连气都喘不上来。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远远看见那些兵士还在站岗。我赶紧跑上前去,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可是已经迟了。我在离前卫二十步的地方,看到第一号桥已经吊了起来。当我看到号兵扬起可怕的号角的时候,我身上就哆嗦起来,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那不可避免的遭遇就从这一刹那开始了。

我于万分悲痛中倒在斜堤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于我的不幸只是觉得可笑,他们马上决定应该怎样做。我也确定了自己的方针,但是,我的方针跟他们的完全不同。我当场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回我师傅那儿去了。第二天,城门开后,他们回城的时候,我就跟他们永远道别了。只是恳求他们把我的决定偷偷告诉我的表兄贝纳尔,并且通知他可以跟我再见一面的地点。

自从我当学徒以后,因为我住的地方离我表兄家较远,二人就很少见面了。最初,我们每星期日还聚会一下,但是后来,由于我们不知不觉地已经各有所好,两个人就渐渐疏远起来。我相信,这种变化大部分是他母亲促成的。他是上城区的子弟,而我这个可怜的学徒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亲戚关系,我们的身分是完全不同的。他跟我常来常往,那是有失体面的事情。不过,我们俩的关系并没有完全断绝。表兄为人憨厚,尽管有他母亲的训诫,他有时还是按照

自己的心愿办事。他听到我下定决心以后,就跑来看我。他跑来不是为了劝阻我或者陪我逃走,而是为了送给我一点财物,以便减轻我出逃中的困苦,因为以我自己的财力,我是不能走出多远的。在他送给我的那些东西里还有一把短剑,我非常喜爱它,我一直将它带到都灵。在那里,穷困逼得我把它出脱了,变了钱好买吃食。后来,我越思量表兄在这紧要关头对我所表示的态度,我越觉得那一定是他母亲的主意,并且也许还有他父亲的主意。因为如果依照他自己的意思,他不可能不阻止我逃走,或者跟我同行。然而,他并没有这样做!看他那意思,与其说是在劝阻我,毋宁说是在鼓励我执行自己的计划。当他看到我已经下定决心的时候,他就跟我道别,眼睛里没有流几滴泪。从那以后,我们既没有书信往还,也不曾重新会面。真是千古恨事!他的脾气本来很好,我们俩是天生的一对知心朋友。

当我听天由命、远走高飞以前,让我这样考虑一下:假若我遇见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前途该是什么样子呢?我觉得在某些行业里,特别是在日内瓦镂刻行业中当一名善良的手艺人,过那种平稳安定的、默默无闻的生活,倒是最合乎我的解性,能够给我带来莫大的幸福。干这种行业,虽然不能发财致富,但是温饱有余。它可以限制我此后的生活中不致有很大的虚荣心,它可以给我充分的闲暇来从事一些有节制的爱好;这样,我就可以满足于我的小天地,既不想也不能僭越雷池一步。我的想象力是非常丰富的,它足可以用那些绚丽的幻想来美化任何生活;我的想象力是十分强烈的,它足可以让我随心所欲地从这一幻想飞驰到另一幻想;至于我自己实际上究竟处在怎样的地位,我是不大在乎的。不论叫我干什么,我都能轻而易举地飞上我所臆造的海市蜃楼。我觉得,天下最简单的职业,最不必费心劳神的职业,最能够保持精神自由的职业,正是最适合于我的职业;而我的职业恰恰是这样一种职业。我本来可以听从自己的性格,在我的宗教、我的故乡、我的家庭、我的朋友间,在我所喜爱的工作中,在称心如意的交际中,平平静静、安安逸逸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我将会成为善良的基督教徒,善良的公民,善良的家长,善良的朋友,善良的劳动者,在任何方面都是一个老好人。我本来可以热爱我的职业,也许还能为本业争光,并且在度过虽然朴素微贱、但是既无风波而又安乐的一生之后,在家人的环绕中安然地瞑目。当然,大家很快就会把我忘掉。不过,只要有人想到我,他对我一定会追念不止的。

可是,事情偏偏不是如此……我给大家描述的将是怎样一幅画面呢?哎!先不要急着谈我身世中的那些惨痛境况吧,这种辛酸事,我将来向读者谈得只会太多而不会太少的。

第一时间更新《忏悔录》最新章节。

相关阅读

妞妞

周国平

戴恩家的祸祟

达希尔·哈米特

战争与和平

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