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算是一种精神方面的疾病吧,乡田三郎感受不到任何游戏、工作、活动带给他的乐趣,甚至于他根本就提不起兴致做这些事情。

离开学校之后——上学期间,他出去上课的次数寥寥可数——立刻尽可能地将一切他自觉能够胜任的工作一一试过,可惜就是找不到愿意让他为其奉献一生的职业。他因而灰心地认为,能够让他满意的工作或许根本不存在吧!至多一年,最短大概一个月,他就这样频繁地换工作,最后总因为无法感受到成就感而放弃。如今,他早已不千方百计地寻找下一份工作了,而是完完全全地什么也不做,就这么度过每一个百无聊赖的日子。

即使在休闲娱乐方面也一样。无论纸牌、撞球、网球、益智游戏、登山、围棋、象棋乃至各式赌博,任何一切足以称之为游戏的游戏他都尝试过了。他甚至买了套《娱乐百科全书》,把书上列举出的游戏玩了个遍,结果还是遭遇了与工作相同的瓶颈,这些游戏还是不能让他感受到任何的新鲜刺激,他相当失望。或许各位读者会说,这世上不是还有“酒”跟“女人”,这两种不管任何一个男人穷尽一生都不会厌烦的美好乐趣吗?但不知为何,我们这位乡田三郎,对这两者就是提不起劲。或许是与体质不合,他几乎滴酒不沾;至于女人嘛,当然不是毫无欲望,他也曾为此放荡过好一阵子,但对他而言,这荒淫的游戏终究无法带给他根本上的愉悦。

“与其在如此无趣的世上赖活着,还不如早点儿死的好。”

于是,他起了轻生的念头。然而,就算精神方面再这么无趣,生命的本能还是顽强地在起作用。二十五岁的他即使成天把自杀的念头挂在嘴边,依旧无法豁出去终结生命,于是便苟延残喘至今。

父母亲每个月都会寄一些生活费给他,因此就算不工作,生活上也不至于拮据。或许正因如此,才会养成他这般随心所欲的懒散性格吧。他总是想尽办法将这笔生活费运用在让生活更丰富多变的事物上。比如说,他频繁更换住处,说得夸张一些,全东京的出租宿舍他全逛遍了。就像换工作一样,他经常不到一个月,甚至只半个月,便搬到下一个地方居住。当然,他也曾像个流浪汉般四处漂泊,亦曾模仿世外高人,到山间过隐居生活,但对于住惯城市的他而言,寂寞的乡下终究缺乏一些能让他长待的吸引力,感觉无聊的时候出门随处逛逛,不知不觉又受到都会灯火与人群的吸引而回到东京,之后不用说,他又开始新一轮频频更换居所的浪荡生活。

目前,他刚搬入的住处叫东荣馆。这是一栋新建的、墙壁上的涂料仿佛都没有干透的崭新楼房。就在这新居里,他意外发现一个令他十分雀跃的新乐趣。本篇故事的主题便是与他的新发现有关的杀人事件。然而,在故事展开之前,请允许我先为诸位读者交代一下,关于主角乡田三郎与业余侦探明智小五郎——诸位应该听过这名字吧——结识的过程,以及到现在为止我都还没跟各位交代的新乐趣与“犯罪”之间的关联。

两人的相识始于某咖啡厅的一次巧遇。由于同席的友人认识明智,便为乡田做了一下介绍。当时,三郎深深折服于明智睿智的容貌、谈吐举止,之后三郎屡屡借机拜访他,而明智有时也会到三郎的住处做客,两人交情日渐深厚。对明智而言,三郎的病态性格——作为一种研究对象——或许挺有意思的吧!每当明智述说众多引人入胜的犯罪故事时,三郎总是兴致盎然,听得津津有味。

例如杀害同事,并将尸体放进实验室的火炉烧成灰烬的韦伯斯特博士的故事;或者通晓数国语言,在语言学上有重大成就的尤金·阿兰;或所谓的保险骗子,同时也是优秀的文艺评论家温莱特的故事;或是为治疗岳父的怪病,不惜切下小孩的臀肉制药的野口男三郎的故事;妻妾成群,最后却将其一一杀害的蓝胡子兰德鲁的故事;阿姆斯壮的故事等,诸如此类手段惨毒的犯罪故事。这一切的一切都令深感人生索然无味的乡田三郎异常兴奋。在善于表达的明智极尽所能地渲染下,这些犯罪故事仿佛色彩缤纷的图画故事书,挟带着深不可测的魅力栩栩如生地浮现在三郎眼前。

和明智认识后,两三个月的时间飞一般流逝,三郎仿佛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还觉得这世界极端无趣的想法似的,购买大量各种关于犯罪的书籍,日复一日阅读,几乎手不释卷。这些书籍当中,包括爱伦·坡或霍夫曼、加博里欧或伯瓦戈比以及其他推理小说。“啊,世上竟然还有这么有趣的事啊!”每当他翻阅到书籍最后一页时,总是如此感叹!可能的话,他多么想像犯罪故事中的主角一样,亲自实践这些深具吸引力又焕发出绚烂犯罪色彩的游戏,他的脑子里装满了这些疯狂的情节。

只是想归想,三郎无论如何也不愿成为法律上的罪人。他做不到无视双亲、兄弟、亲友的悲叹与谩骂,仅一意孤行地完成这大逆不道的犯罪。通过阅读大量的犯罪书目,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如何精密的犯罪计划,必定会有破绽,这破绽终将成为破案的切入口,想一辈子逃离警方的追查,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可说是完全不可能的。他就是担心这样的结果。他的不幸在于对世上一切事物皆感无趣,却唯独对“犯罪”兴致高涨,这不可言喻的魅力不时挑逗他的感官。然则更加不幸的是,对“被发现”的恐惧,压抑他迈出“犯罪”这一步。

因此,在阅读完费尽心机搜集而来的犯罪书籍后,他开始尝试起近乎“犯罪”的一些行为。因为只是模仿,完全不必担心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举例来说,他尝试过以下的“犯罪”活动:

对于他曾经认为苍白无趣的浅草,他重新燃起兴趣。仿佛在掉落一地的玩具上泼洒各式鲜亮颜料的浅草游乐园,就喜好犯罪的人而言,简直是难得的舞台。他最喜欢躲在表演小屋之间的狭小缝隙里,那地方只能勉强容下一人,或徘徊在公共厕所后方,惊叹浅草竟有如此宽广的空间蕴藏着如此精彩纷呈的游戏。他如同犯罪者与同伴进行秘密通信般,用白色粉笔在墙上画箭头;见到看似有钱的路人,便佯装自己是扒手,紧紧跟在后头;将写上暗号的纸片——内容看起来总像与恐怖的杀人事件有关——塞到公园椅子木板间的缝隙中或隐藏在树底下,并在一旁静待他人发现,暗自窃喜发现者的不同反应。此外他还尝试过各种各样类似的游戏,并分别从中获得不同程度的满足感。

三郎经常乔装打扮,从一条街溜达到另一条街。他时而打扮成工人,时而成了乞丐,时而学生装扮,总之在这千变万化的乔装里,男扮女装最能带给他无上的快意。为此,他卖掉值钱的衣物与手表,以换取四处搜罗而来的顶级假发与二手女佣衣物。他经常耗费大量时间把自己装扮成自己喜欢的女性模样后,再套上大衣,趁夜深人静之时离开住所。之后,再到一些娱乐场所脱下大衣,摇身一变成为婀娜多姿的女人。有时,他会到僻静的公园散步,或进入即将散场的表演小屋里,刻意坐在男子坐席里,极尽挑逗之能事。换个装扮后,乡田有种化身为妲己阿百或蟒蛇阿由等恶妇的错觉,通过想象自己随心所欲地玩弄世间男子的景象而获得满足。

这些模拟式的“犯罪”,某种程度上不但能满足他的欲望,有时甚至也会引发一些有趣的突发小插曲,令他喜不自胜,获得额外的满足感。但模仿终究只是模仿,不具任何风险——以某种意义而言,“犯罪”的魅力正建立在风险性上——这同时意味着缺乏刺激终究无法令他攫取永远的满足。过了三个月,乡田渐渐远离这曾经让他找到生命乐趣的娱乐,随着对模拟式犯罪失去兴趣,他与明智的来往也越来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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