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条过道的尽头,飘来了烘咖啡的香味——是真正的咖啡,而不是胜利咖啡——它一直飘到了街道上。温斯顿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在也许有两秒钟的时间里,他又回到了童年时生活过的那个世界,他已经快忘掉了。接着传来门关上时砰的一声,那气味像声音一样,被生生切断了。

他已经顺着人行道走了几公里,他的静脉曲张溃疡在跳着作痛。这已是他三个星期里的第二个晚上没去集体活动中心了,这是种轻率之举,因为可以肯定的是,会有人仔细查核你去活动中心的次数。从原则上说,党员不能有空闲时间,除了上床睡觉,他永远不会独自待着。按说他如果没在工作、吃饭或睡觉,就应该参加一种集体娱乐活动。做任何意味着想独处的事情,甚至一个人去散步这种事,总是略微具有危险性。新话里的“自活”一词,指的就是这种行为,意味着个人主义和古怪。但这天傍晚走出真理部时,四月的和风让他动了心,天空之湛蓝比起那一年里无论什么时候他所看到的,都带来更多暖意。突然,在活动中心那漫长而嘈杂的夜晚、令人厌烦和精疲力竭的比赛、讲座、靠着喝酒勉强维持的同志关系等等似乎变得不可忍受。他心血来潮,不去公共汽车站,而是漫步走进伦敦的迷宫,首先向南,然后向东,然后又向北,让自己迷失在不知名的街道上,几乎一点也不考虑往什么方向走。

“如果有希望,”温斯顿在日记里写过,“它就在群众身上。”他不时想起这句话,它陈述的是一项神秘的事实,但显而易见是荒谬的。他走到了原先是圣潘克拉斯火车站东北方向的某个地方,位于褐色的贫民窟。他走在一条铺着鹅卵石的小街上,两旁都是低矮的两层楼房,破破烂烂的门就开在人行道边,奇怪地给人以老鼠洞的感觉。鹅卵石街道上到处都有污水坑。数不清有多少人在黑暗的门道里进进出出,在街道两边的窄巷里也是——口红抹得土里土气、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追女孩的小伙子,还有身体臃肿、蹒跚而行的妇女——她们会展示给你看那些女孩再过十年会长成什么样子,还有弯着腰的老人迈着八字步慢腾腾地走路,衣衫褴褛的赤脚小孩子在污水坑里玩,然后在他们母亲的怒喝中跑散开。那里可能有四分之一的窗户都是破的,用木板钉了起来。绝大多数人对温斯顿视而不见,只有几个人半是警惕半是好奇地看着他。两个身材高大的妇女在一处门口说着话,她们系着围裙,砖红色的手臂交叉在胸前。温斯顿走近时,听到了她们谈话的只言片语。

“‘是了’,我对她说,‘一点儿不错。可要是你站在我的位置上,会跟我一样这么做。’‘批评别人倒不难,’我说,‘可你是没遇到我这样的难题啊。’”

“啊,”另一个女人说,“没错,就是这样,问题就在这儿。”

那两个尖嗓门突然停了下来,她们在温斯顿走过时,怀着敌意不出声地盯着他。但准确点说那并非是敌意,而只是种警觉,片刻间的紧张而已,好像一头不为人熟悉的动物经过时那样。在这种街上,不会经常看到党员的蓝色工作服。确实,被人看到在这种地方属不明智之举,除非真的有事,非来不可。不巧碰上巡逻队的话,有可能被拦下来。“可以看看您的证件吗,同志?您在这儿干什么?您什么时候下班的?这是您回家经常走的路吗?”——诸如此类的问话。并没有什么规定不允许走一条不寻常的路回家,但如果被思想警察得知,这就足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突然,整条街上一片骚动,到处传来警告的喊叫声,人们像兔子一样蹿进门道。一个年轻女人从门道里跳出来,把一个正在污水坑里玩耍的很小的小孩子一把拎起来用围裙包着,然后又跳回门道,动作为时极短,一气呵成。就在那时,一个身穿有很多褶皱的黑色套装的男人从一条小巷里向温斯顿冲过来,激动地手指天空。

“汽船!”他叫道,“小心,先生!就在头顶!快趴下!”

“汽船”是群众给火箭弹起的绰号,原因不详。温斯顿迅速脸朝下趴在地上。群众向你提出这种警告时,几乎每一次都对。他们似乎拥有某种直觉,能在火箭弹到来前的几秒钟感应到,尽管据说火箭弹的速度比声音快。温斯顿用手臂紧抱着头。传来一声轰鸣,似乎要把人行道掀起来,落物如骤雨般砸在他背上。他起身时,发现距离最近的一扇窗户上震碎的玻璃渣落了他一身。

他继续往前走。炸弹炸毁了街道前方两百米远的一片房屋,一缕烟雾升腾到天上。烟雾之下,一团灰泥的尘雾笼罩着那片废墟。人们已经聚拢在那里。他前方的人行道上有一小堆灰泥,他能看到中间有一片鲜红的血迹。走近后,他看到那是只从腕部截断的人手。除了血肉模糊的断处,那只人手完全变成了白色,简直像是用石膏浇成的。

他把那东西踢进了阴沟,然后为了躲开人群,他转到右边的偏街上。三四分钟后,他已经离开了受到炸弹影响的地带,而街头那种肮脏而拥挤的生活仍在继续进行,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当时已经快到二十点,群众光顾的喝酒的地方(他们称之为“酒馆”)人满为患,从不停开合的脏兮兮的弹簧门那里,飘来了尿、锯末和酸啤酒的气味。在一处由房屋正面凸出来而形成的角落处,有三个人靠得很近地站在那里,中间一位举着一张对开的报纸,另外两人在他边上看着。甚至在他走近得能看清他们的表情之前,温斯顿就能从他们身体的每个线条上看出他们正全神贯注。显然,他们在阅读一条重要新闻。离他们还有几步远时,三个人散开了,其中有两位很凶地吵了起来。有那么一阵子,他们看样子像是几乎要气炸了肺。

“你他妈能不能好好听我说?我告诉你,过去十四个月都没有末位是七的数字赢过了!”

“赢过!”

“没有,从来没赢过!我把过去两年的所有中奖数字都记在纸上,就在我家里放着呢。我全记下了,跟钟点一样一点儿不差。我还告诉你,没有哪个末位是七的数——”

“没错,末位是七的就是赢过了!我差不多能告诉你到底是哪个操蛋数字,末位要么是四要么是七,那是在二月份——二月里的第二个星期。”

“二月你个奶奶!我全白纸黑字写下来了。我告诉你,没有——”

“呸,你给我闭嘴吧!”第三个人说。

他们谈论的是彩票。温斯顿在走过有三十米远时,又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他们还在脸红脖子粗地争论着。每周都会抽出巨奖的彩票是群众唯一真正关注的事。对于几百万群众来说,彩票即使不是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也会是主要理由。彩票就是他们的欢乐、他们动的蠢念头、他们的安慰物以及智力刺激物。在彩票问题上,就连勉强识得几个字的人,也好像能进行复杂的计算,而且记性好得令人咋舌。有一类人就单单靠卖中奖秘笈、预测及卖幸运符为生。温斯顿跟彩票经营没有一点关系,那由富足部操持,然而他明白(事实上每个党员都明白)所谓中奖,很大程度上是子虚乌有,只有很小数额才真的会发到中奖者手里,中大奖的都是子虚乌有的人。在大洋国内处处信息不畅的情况下,这也不难安排。

然而如果有希望,它就在群众身上,你必须坚信这一点。把这句话写下来时,听上去似乎合理,但是当你走在人行道上,看那些和你擦肩而过的人们时,相信这点就成了事关信仰之事。他转向的那条街是下坡路,他有种以前来过这一带的感觉,前面不远处是条主干道。从前面某个地方,传来了嘈杂的声音。那条街突然转了向,然后就到了头,尽头的台阶通向的是一道低凹的小巷,那里有几个摆摊的,在卖样子发蔫的蔬菜。这时,温斯顿记起了他身在何处。这条小巷通向的是一条大街,下个转弯处就是那间杂货店,他现在用做日记本的本子就是在那里买的。不远处还有家小文具店,他在那里买过笔杆和一瓶墨水。

他在台阶最高处停了一下。隔着小巷的对面是间昏暗肮脏的小酒馆,窗玻璃上像是结了一层霜,其实只是落的灰尘。一个年纪很大、弓着腰然而行动敏捷的老头儿——他的白胡子像虾须一样直直翘着——推开弹簧门走了进去。温斯顿站在那里看着他,他心想那个老头儿一定至少有八十岁,革命开始时他已经是中年了。他,还有为数不多的其他一些人,是和已经消失的资本主义世界之间仅存的联系纽带。在党自身内部,没有几个人的观念是革命前就形成的。上一代人的绝大多数都在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中被消灭了,幸存下来的极少数早就吓破了胆,思想上已经完全投降。如果还有哪个活着的人能向你真实说明本世纪早期的情况,那只可能是群众中的一员。突然,他又想起日记上抄自历史课本的那一段。他有了种疯狂的冲动,就是他可以进酒馆跟那个老头儿套近乎,然后询问他。温斯顿会问他:“跟我说说您还是个小孩子时,是怎么过日子的?那年头什么样?跟现在相比是好一点还是更差了呢?”

为了不让自己有时间畏缩,他走下台阶疾步穿过巷道。不用说,他是昏了头,照例没有白纸黑字的命令规定他们不可以跟群众说话或者光顾他们的酒馆,然而这种行为很难不被人注意到。巡逻队出现的话,他可以声称是突然感到头晕,不过他们大概不会相信。他推开门,一股极为难闻的酸啤酒气味扑鼻而来。他走进去时,那一片嘈杂的说话声降低了一半,他不用看也能感觉到每个人都在盯着他的蓝色工作服,室内那头正在玩飞镖的人们停手有半分钟之久。他所跟随的那个老头儿坐在吧台那里,正在为什么事跟酒保吵架。酒保是个大块头的结实小伙子,小臂极粗,有一群人手持酒杯看着他们争吵。

“我问你问得够礼貌的了,是不是?”老头儿气冲冲地耸着肩膀说,“你是说这个操蛋的小酒馆里没有一品脱的杯子?”

“品脱到底他妈的是个什么词儿?”酒保的指尖撑在柜台上,身子往前倾着说。

“听听他说的是啥!还自称酒保呢,可是不知道什么叫品脱!一品脱嘛,就是半夸脱,四夸脱是一加仑。下次还非得从一二三教起呢。”

“从来没听说过,”酒保说,“一升,半升——我们就按这两样卖。你面前的架子上有杯子。”

“我就喜欢要一品脱,”老头儿坚持道,“你甭想那么容易让我不说品脱了,我年轻那会儿根本没这么操蛋地论升卖。”

“你年轻那会儿我们还在树上住呢。”酒保说着扫了一眼其他人。

这句话引起一阵哄堂大笑,温斯顿进来时造成的不自在感好像不复存在了。老头儿布满胡楂的白脸膛涨得通红,他嘴里嘟嘟囔囔地转过身去,撞到了温斯顿身上,温斯顿轻轻抓住他的手臂。

“我可以请您喝一杯吗?”他说。

“你是个绅士。”老头儿说着又把肩膀耸起来。他好像没注意到温斯顿穿的蓝工作服。“品脱!”他挑衅地向酒保说,“一品脱汽酒。”

酒保把两只玻璃杯放在柜台下面的水桶里洗了一下,利索地各倒进半升深棕色啤酒。啤酒是在群众光顾的酒馆里能喝到的唯一一种酒类。按说群众不准喝杜松子酒,但其实很容易就能搞到。飞镖游戏又热热闹闹地玩了起来,吧台边的一群人又谈论起彩票,温斯顿的在场暂时被忘掉了。窗户下方有张木桌,他和老头儿可以坐在那里交谈而不用担心被别人听到。这种事情危险之至,但不管怎么说室内没有电屏,这一点,是他刚踏进来时就察看清楚了的。

“他甭想让我不说品脱了,”老头儿在桌子前坐下来时,还在发牢骚,酒杯就摆在他面前。“半升不够,不过瘾。一升又太多,让我老是想尿尿,更不用说还有价钱。”

“从年轻那会儿到现在,您肯定经历了不少变化。”温斯顿试探着说。

老头儿的淡蓝色眼睛从飞镖靶扫到吧台,又从吧台扫到男厕所门,好像他希望在这间吧屋里找到什么变化。

“啤酒比以前好喝了,”他最后说,“而且更便宜了!我年轻那会儿,淡啤酒——我们以前叫它汽酒——是四便士一品脱。当然,那是在战前了。”

“是哪次战争?”温斯顿说。

“一直在打仗。”老头儿含糊地说。他拿起酒杯,又一次挺起了肩膀。“我祝你身体无比健康!”

他的尖喉结在瘦瘦的喉部奇怪地上下快速抖动,啤酒就消失了。温斯顿走到吧台那里,又拿了两个半升过来。老头儿好像忘了他对喝一升啤酒的成见。

“您比我年长许多,”温斯顿说,“我出生时您肯定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您记得以前的日子怎么样吗——也就是在革命前?像我这样年纪的人对那时候可以说一点儿都不了解,只能从书上读到。不过书上写的可能不是真的,我想听听您是怎么说的。历史书上说革命前的日子跟现在完全不同,当时有着最严重的压迫、不公平和贫困——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在伦敦这儿,绝大多数人从生下来到死去,从来填不饱肚子。他们中间有一半人甚至没靴子穿,一天要工作十二个小时,九岁就离开学校,一间屋住十个人。同时有很少人,只有几千个——就是被称为资本家的——他们有钱有势,拥有可以拥有的一切,住华美无比的房屋,有三十个仆人。他们坐着汽车和四匹马拉的马车到处逛,喝香槟,戴高顶礼帽——”

老头儿突然高兴起来。

“高顶礼帽!”他说,“真有趣,你会提起那个。我昨天才想到那玩意儿,也不知道为啥。我还在想有好多年没见过高顶礼帽了呢,影子都见不着。我最后一次戴高顶礼帽是在我嫂子的葬礼上。那是在——唉,我说不出来确切是哪一年,但肯定是五十年前了。当然,是专门为那次葬礼租来的,你也知道。”

“高顶礼帽并不是很重要,”温斯顿耐心地说,“问题是,这些资本家——还有依靠他们生活的律师和牧师之类的人——是地球上的主人,一切都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存在。你们——普通人,工人们——是他们的奴隶,他们可以对你们为所欲为,可以把你们当做牛一样运到加拿大,想和你们的女儿睡觉就睡觉,可以叫人拿一种叫九尾鞭的东西抽你们。遇到他们时,您必须把帽子摘下来。每个资本家都有一群仆从,他们——”

老头儿突然又高兴起来。

“仆从!”他说,“这个词我可很久没听说过了。仆从!它总让我想起从前,没错。我记得,哦,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经常在星期天下午去海德公园听那些家伙演讲,救世军,罗马天主教,犹太人,印度人——就是那些事。有个家伙——唉,我叫不上来他的名字,不过是个很有能耐的演讲家,他真的是。他骂起他们可是一点儿也不客气!‘走狗们!’他说,‘布尔乔亚的仆从们!统治阶级的走狗们!’寄生虫——那是另外一个用词,还有豺狼——他肯定称过他们是豺狼。当然,他指的是工党,你也明白。”

温斯顿有种感觉,他们在各说各的,答非所问。

“我真正想知道的是这个,”他说,“您有没有感觉跟过去比起来,现在有了更多自由?您现在是不是更被当做一个人来对待?在过去,富人,高高在上的人们——”

“贵族院。”老头儿怀旧般插话道。

“随您怎么称呼吧。我问的是,那些人能不能就因为他们富裕,就把您看得低人一等?比如说,跟他们打照面时,您是不是真的必须取下帽子叫他们‘先生’?”

老头儿似乎在沉思,开口回答前,他喝掉了杯子里四分之一的啤酒。

“对,”他说,“他们喜欢你为他们碰一碰帽子,那表示尊敬,差不多吧。我自己不愿意那样做,我是说我自己,不过我也那样做了很多次。非得这样,可以这么说。”

“那种事是不是经常发生——我只是引用我在历史书上读到的——也就是那些人跟他们的仆人是不是经常把您从人行道上推进阴沟里?”

“有个人推过我一次,”老头儿说,“就像是昨天的事,所以我记着呢。是划船比赛那天晚上——划船比赛那天晚上人们经常会闹得很厉害——我在夏夫兹伯里大街上撞到一个小伙子身上。他很有点绅士的样子,他真的是——礼服衬衫,高顶礼帽,黑大衣。他在人行道上有点儿歪歪斜斜地走着,我好像是没注意撞到他身上。他说:‘你干吗不看路?’我说:‘你他妈以为你买了整条人行道吗?’他说:‘再跟我啰嗦,我把你他妈的脖子给拧下来。’我说:‘你喝醉了,待会儿再跟你算账。’我可没胡说,他用手在我胸口推了一把,差点儿把我推到公共汽车轮子底下。我当时也是年轻气盛,正要给他来一下,只是——”

温斯顿陷入一种无助感里。老头儿的记忆里只有陈芝麻烂谷子的琐碎事情,你可以问他一整天,也问不到什么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党的历史仍然正确,有可能完全正确。他最后又试了一次。

“也许我没能说清楚,”他说,“我想说的是这个:您已经活了很大岁数,一半时间都是在革命前过的。比如说在一九二五年,您已经成年了。根据您所记得的,能不能说出一九二五年的生活比现在要好一些还是坏一些呢?要是您能选择,您宁愿活在那个时代还是现在?”

老头儿沉思着看了一眼飞镖靶。他喝光了啤酒,喝的速度比以前慢了些。他再次说话时,似乎有了种万事可忍、哲学家般的神色,似乎啤酒让他更稳重了一些。

“我知道你指望我说什么,”他说,“你指望我说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再次年轻。大多数人被问到时,会说他们最想返老还童。年轻时,身体又好,又有力气,可要是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在各方面都不会很好了。我脚有毛病,膀胱更是要命,天天夜里上六七趟厕所。另外呢,当个老头儿也有很大好处,你不会再为同样的事儿操心了。不用跟女人纠缠了,这还不赖。我快三十年时间没碰过女人了,信不信由你。再说我也不想。”

温斯顿靠着窗台坐着。再问下去也没用。他正要再去多买些啤酒,老头儿站了起来,拖着脚步很快走到室内那头臭烘烘的厕所。多喝的半升啤酒已经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温斯顿在那里多坐了一两分钟,眼睛盯着他的空玻璃杯。几乎没留意到是什么时候,他的双脚又带着他走上了街道。他心想,最多再过二十年,那个最突出也是最简单的问题——“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现在更好”——就永远成为无法回答的问题了。但实际上甚至在现在,也已经是无法回答的了,因为对从遥远的旧时代遗留下来的少数散居着的幸存者而言,他们没有能力把一个时代同另一个时代做比较。他们记得上百万件无用的事情,例如跟一个工友的吵架,寻找丢了的自行车打气筒,一个死去很久的妹妹的表情,七十年前某个刮风的冬日早晨那卷着灰尘的旋风等等,却看不到相关的事实。他们就像蚂蚁,只看到小的,看不到大的。在记忆已经失灵、文字记录被伪造时——在这些事情发生时,就只能接受党所声称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已经得到提高,因为没有可资参照的标准。那种标准现在既不存在,以后也永远不会再有。

这时,他的思绪突然停下来,他停下脚步张望了一下。他是在一条窄窄的街道上,几间光线阴暗的小铺子夹杂在居民房屋中。就在他头顶上,吊着三个掉了颜色的金属球,看样子好像曾经镀过金,他好像知道那里。没错!他正好在一间杂货店的外面,他在那里买过日记本。

一阵恐惧感掠过他的心头。买那本本子的行为本身就够不慎重的了,而且他也发过誓永远不再来这里,然而他让自己的思想信马游缰时,他的双脚却自动将他带回这个地方。他之所以开始记日记,就是为了防止自己做出这种自取灭亡式的一时冲动行为。同时,他注意到当时虽然已经快二十一点,那间铺子却仍开着。他觉得与其在外面留连,倒不如走进去更少招人注意。他走进铺门,要是被盘问,他可以说是来买剃须刀片的,听着还像回事。

铺主刚点亮一盏悬挂着的油灯,它散发出一股虽然不洁,但不算刺鼻的气味。他也许有六十岁,身材单薄,弯腰弓背,鼻子长长的,给人以和蔼之感,厚厚的眼镜片后面是一双和善的眼睛。他的头发几乎全白,眉毛却依然浓密,仍是黑色。他的眼镜,他那轻手轻脚、小心翼翼的举动以及他身穿黑色丝绒旧夹克这几个特征,都让他模模糊糊有种睿智的样子,像个搞文学的,或者音乐家。他的话音柔和,似乎很憔悴,而他的口音跟大多数群众比起来,没那么土里土气。

“您还在人行道上时我就认出您了,”他马上说,“您是来买过小姐用记事本的那位先生。那种纸可真漂亮,真的。白条纸,以前是这么叫的。现在已经不生产了——哦,我敢说有五十年没再生产了。”他从眼镜架上方瞄了一眼温斯顿,“您具体还想要点儿什么?或者您只是随便看看?”

“我路过这儿,”温斯顿含糊地说,“只是进来看看,没想专门要买什么。”

“也好,”那个铺主说,“因为我估计也没办法让您买到合适的东西。”他做了个抱歉的手势,他的掌心是绵软的。“您也看到是怎样的了,一间空铺子,可以这么说吧。这话我只跟您说,古董生意差不多算是到头了。没人买,也没存货了。家具,瓷器,玻璃——全慢慢坏掉了。当然,金属制品绝大多数都被回炉了,我好多年一件铜制蜡烛座也没见过。”

铺子里很小的空间竟然塞得满满的,让人不便走动,然而里面几乎没有一件值上一点小钱。地板上的地方很挤,因为靠墙一圈堆着不计其数的画框。橱窗里有一碟一碟的螺钉螺母,豁了刃的铅笔刀,指针根本走不了的失去光泽的手表,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无用物件。只是墙角那里的一张小桌子上面,有一堆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上了漆的鼻烟壶、玛瑙胸针之类——里面也许有些有意思的东西。温斯顿朝那张桌子走去时,他的眼睛被一个圆圆的、表面光滑的东西所吸引,它在灯光下幽幽发亮。他把它捡了起来。

那是块很重的玻璃,一面圆,一面平,几乎是个半球。那块玻璃在颜色和质地上,有种独特的柔和之感,像雨水那样。中心位置,有片被弧面放大的奇特东西,粉红色,形状复杂,能让人联想到玫瑰花或者海葵。

“这是什么?”温斯顿很着迷地问道。

“那是珊瑚,是的,”那个老头儿说,“肯定来自印度洋,他们把它嵌进玻璃里面。制造时间会在一百多年前,不过从样子看,还要更早些。”

“是件漂亮的东西。”温斯顿说。

“是件漂亮的东西。”那个老头儿赞赏地说,“不过现在没几样东西可以这么形容了。”他咳嗽了一下。“这么着吧,您想买的话,给我四块钱就行了。我记得像这种东西,以前能卖到八镑,八镑是——唉,我算不出来了,但会是很多钱。可是如今谁又关心真正的古董?再说也没多少古董留下来了。”

温斯顿马上掏给他四元钱,把他看上的那样东西揣进口袋。它之所以吸引他,并非是它有多漂亮,而在于它拥有的那种外观,属于跟如今这个时代很不相同的某个时代。那种颜色柔和、雨水般的玻璃跟他见过的任何玻璃都不一样。这件东西特别吸引人的,是它显然毫无用处,不过他猜想以前肯定是当镇纸用。它放在口袋里很重,但幸好还没让他的口袋显得太鼓鼓囊囊。对党员来说,拥有这样一件东西是奇怪的,甚至可以说是不正当,凡是旧的乃至漂亮的东西,总多少会令人生疑。老头儿在收到四元钱后,显然情绪更好些了,温斯顿意识到给他三元甚至两元他都会接受。

“楼上还有间房间您可能愿意看看,”他说,“里面没多少东西,只有几件。我们一起上楼的话,可以拿盏灯。”

他又点亮一盏灯,弯着腰慢慢在前面带路。走上陡峭破烂的楼梯后是一段狭窄的过道,然后进了一间房间。它不对着街边,而对着一个铺着鹅卵石的院子和一片烟囱丛林。温斯顿注意到里面的家具摆放得仍像有人住的样子。地上铺了一小片地毯,墙上挂着一两幅画,还有把又脏又破的高背扶手椅顶住壁炉放着。一架老式玻璃面时钟在壁炉台上滴滴答答走着,钟面分为十二格。窗户下边,一张很大的床占据了快四分之一的房间面积,床上还有床垫。

“我太太死之前我们一直住在这儿,”老头儿不无歉意地说,“我在一件一件卖家具。那是张漂亮的红木床,或者说至少把上面的臭虫弄干净后算得上吧,不过我想您会觉得它有点儿太笨重了。”

他把灯高举着,好照亮整个房间。在温暖的暗淡灯光下,那房间看上去奇怪地令人向往。温斯顿的脑海里掠过一个想法,就是敢冒险的话,他大概可以一星期花几元钱租下这里。这是种不可能实现的离谱想法,他刚想到就放弃了。但那房间在他心里唤起一种怀旧的念头,一种年代久远的记忆。坐在那样一间房间里会有什么感觉,他好像完全明白:坐在熊熊炉火前的扶手椅里,脚放在壁炉挡板上,搁架上还有把烧水的壶——那是种绝对独处、绝对安全的感觉,没人监视你,没有声音缠着你,除了烧水壶的响声和时钟悦耳的滴答声,没有别的声响。

“没有电屏!”他忍不住低声说。

“啊,”老头儿说,“我这儿从来没那种东西。太贵,不管怎么说,我好像从来没觉着需要装那个。您看那边的墙角还有张不错的折叠桌,不过您要是想用边上的桌板,当然得换上新合页。”

另外一个墙角那里有个小书架,吸引温斯顿走过去,上面只有几本垃圾书。在群众居住的地方,对书本的查抄和销毁做得同样彻底。在大洋国内,几乎不可能找到一本印刷于一九六〇年以前的书。老头儿仍然用手举着灯,站在放在红木画框里的一幅画前,它挂在壁炉一侧,正对着床。

“喏,您要是刚好对旧版画感兴趣——”他小心翼翼地说。

温斯顿走过去细看那幅画。那是一幅钢雕版版画,画的是一座椭圆形建筑物,有着长方形的窗户,前方还有座小塔。那座建筑的周围还有栏杆,在它后面,还有似乎是一座雕像之类的东西。温斯顿盯着它看了一会儿,他对之似曾相识,但不记得有那座雕像。

“画框钉在墙上,”老头儿说,“不过当然我可以给您取下来。”

“我知道那座建筑,”温斯顿过了很久才说,“现在都成废墟了,它在正义宫外面的街道上。”

“没错,就在法院外面。它是在——哦,好多年前被炸掉了。它曾经是一座教堂,名叫圣克莱门特教堂。”他抱歉地笑了笑,像是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有点荒诞不经的东西。他又说:“‘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

“什么?”温斯顿问道。

“噢,‘“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那是我们小时候念的押韵诗。往下的我不记得了,不过我确实还记得结尾:‘这儿有支蜡烛照着你去睡觉,这儿有把斧头把你的头剁掉。’是跳舞时唱的。别人把胳膊抬高让你穿过去,唱到‘这儿有把斧头把你的头剁掉’时,他们胳膊往下一压就把你卡住了。只是一些教堂的名字,伦敦所有的教堂都唱到了——也就是所有主要的教堂。”

温斯顿在茫然想着教堂是属于哪一世纪的。要想确定伦敦的建筑物是哪个时代的总是不容易的。凡是令人赞叹的大型建筑物,如果其外貌差不多够新,都会自动被声称建于革命之后,而凡是显然建于很久以前的,都会被归类为建于所谓中世纪的黑暗时代。资本主义的几个世纪被认为未能产生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人们从建筑上学到的历史不会比从书本上学到的更多。雕像,铭文,纪念碑,街道名——一切可能揭示过去的都被有系统地更改了。

“我从来不知道它以前是教堂。”他说。

“有很多留了下来,真的。”老头儿说,“不过被用做其他用途了。哎,那首押韵诗是怎么念的?啊,我想起来了!

“‘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

“‘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教堂的大钟说——

“喏,我记得的就这么多了。一法寻,那是种小铜币,看上去跟一分钱有点像。”

“圣马丁教堂在哪儿?”温斯顿问道。

“圣马丁教堂?它还在,在胜利广场,跟画廊在一块儿。就是前面有三角形柱廊,台阶很高的那幢建筑。”

温斯顿很熟悉那里。它是个博物馆,用来展览各种各样的宣传性物品——火箭弹和水上堡垒的缩微模型、展示敌人残暴行为的蜡像造型等等。

“它以前叫做田野里的圣马丁教堂,”老头儿补充道,“不过我不记得那一带有什么田野。”

温斯顿没买那幅画,它是比那块玻璃镇纸更不合适拥有的东西,而且不可能拿回家,除非把它从画框上取下来。但他仍然多逗留了几分钟跟老头儿说话,得知他的名字不叫威克斯——人们有可能根据从铺子门面处的题字作此推论——而是查林顿。查林顿先生似乎是个鳏夫,年纪为六十三岁,住在那间铺子里已有三十年。这三十年里,他一直想把橱窗上的名字改过来,但从未着手去做。他们谈话时,温斯顿的心里一直想着那首记得不清不楚的押韵诗。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教堂的大钟说!说来奇怪,可是对自己念一念时,会有幻觉,似乎真的听到了钟声,那钟声属于失去的伦敦,然而那个伦敦仍在此处彼处存在着,被改头换面,也被遗忘了。从一个又一个鬼影般的尖塔那里,他似乎听到钟声在洪亮地鸣响。但就记忆所及,他在现实生活中从未听到过教堂钟声。

他告别查林顿先生,独自走下楼梯,好不让这个老头儿看到他迈步出门前,先要察看一下街道。他已经打好主意,再过一段适当间隔——比如说一个月——他会冒险再来这间铺子看一看。那也许比开小差不去集体活动中心更危险。单是买过日记本后,不知道那个铺主是否可以信赖,就又再来第二趟已经够蠢的了,然而——

对,他又想,他会再回来。他会再买一些美丽然而无用的东西。他会买下那幅圣克莱门特教堂的版画,把它从画框上取下来,藏在工作服的上衣里带回家。他会从查林顿先生的记忆里挖掘出那首诗的剩下部分。甚至租下楼上房间的疯狂念头也再次闪现在他脑海。也许有五分钟时间,兴奋感让他疏忽大意了,他没有先隔着橱窗往外看一看,就跨上人行道。他甚至即兴唱了起来:

“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

“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

突然,他感到五内俱寒,魂飞天外。一个身穿蓝色工作服的人影正沿着人行道走过来,那时离他不到十米远。是小说司的女孩,黑头发的那个。天色正在变暗,然而仍能毫不困难地认出她来。她在直直盯着他的脸,然后又继续快步走着,似乎没看到过他。

有那么几秒钟,温斯顿吓得不能动弹。然后他向右转,脚步沉重地走开了,也暂时没注意到他走错了路。不管怎样,有个问题算是得到了澄清:那个女孩在监视他。这完全不再有疑问。她一定是跟踪他到这里的,因为如果说她在同一天晚上,来到离党员住处几公里远的同样一条无名小街上是碰巧,那就让人无法相信了。说是巧合就太离谱了。她是否真的是个思想警察的特务,或者只是个由好管闲事心理驱使的业余侦探,根本说来,那些都无关紧要。她在监视他这一点就够了,也许她也看到他进那个酒馆。

走路很费劲。每走一步,口袋里那块玻璃都撞击他的大腿,他有点想把它掏出来扔掉。最糟糕的是他觉得肚里难受。有那么几分钟,他觉得如果不能马上找到一间厕所,他就会死掉,但在这种地段没有公共厕所。后来阵痛过去了,留下了隐隐的痛感。

那条小街是条死胡同。温斯顿停住脚步,站立了几秒钟,茫然地想着该怎么办,然后他转身沿原路返回。转过身后,他心里突然想到那个女孩仅在三分钟前跟他擦肩而过,要是跑步,也许能追上她。他可以尾随她,一直到僻静处,然后拿一块鹅卵石砸烂她的脑袋,口袋里那块玻璃也够重,可以一用。但他马上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想一想就需要气力,也不可忍受。他跑不动,也没法砸她,再说她年轻而且精力充沛,能够自卫。他也想快些到集体活动中心去,然后待在那里直到关门,以此作为那天晚上不在别处的部分证据。但那也是不可能,一种要命的倦怠感控制了他,他只想尽快回到家里,坐下安静一会儿。

他回到公寓时已经过了二十二点,二十三点半总闸就会被关掉。他走进厨房,吞下了差不多一茶杯胜利杜松子酒。然后走向浅凹处的那张桌子,坐下来并从抽屉里拿出日记本,但他没有马上打开它。电屏里传出一个粗嗓门女声,在哇哩哇啦地唱一首爱国歌曲。他坐在那里,眼睛盯着日记本的大理石纹封面,想对那声音充耳不闻,却做不到。

他们会在夜里来抓你,总是在夜里。正确的做法是在他们来抓你之前自我了断,无疑有些人正是这样做的,许多失踪事件其实都是自杀。然而在全然无望得到枪支以及任何速效万灵毒药的世界上,自我了断需要极大勇气。他有点震惊地想到,疼痛和恐惧在生物学上完全无用。就在需要做出某一动作时,身体总是变得失去活动能力,从而背叛了自己。如果动手动得够快,他也许能把那个黑发女孩干掉,然而恰恰因为所处的极度危险境地,他失去了行动的力量。他突然想到,一个人在遭遇危机时,要与之斗争的,从来不是外部敌人,而是自己的身体。即使是现在,即使喝了酒,腹部的隐痛仍让他不可能进行连贯的思考。他意识到在所有表面上是英勇或者悲剧性的情况下总是如此。在战场上,在刑讯室,或者在一条正下沉的船上,你与之斗争的事情总是被忘却了,因为躯体成了重要的问题,直到最后成了唯一重要的问题。即使你没被吓瘫或者痛苦地号叫,生活仍是跟饥饿、寒冷或失眠一刻不停地斗争,还有跟胃酸或牙疼斗争。

他打开日记本,重要的是记下点什么。电屏里的女声开始唱起一首新歌,她的声音像有尖碴的碎玻璃片一样,插进了他的脑子。他努力回忆奥布兰的模样,日记是为他而写,或者说就是写给他的,然而他开始想象思想警察把他抓走后,他将遇到什么。如果他们马上处死他倒没关系,被处死在意料之中,但在死之前(没人说起过这些事,不过谁都清楚)一定要遍尝坦白时不可避免的一切:匍匐在地板上尖叫饶命,骨头被打断,牙齿被打落,头发一缕缕被鲜血染红。既然总是同样的结果,又何必非要承受这一切?为何不可以把你的生命缩短几天或者几星期?从未有人躲过侦察,从未有人不坦白。你控制不住犯了思想罪时,可以肯定的是某一天你必将被处死,然而为何那种什么都改变不了的极度恐惧非要在未来等候着?

他又试着想起奥布兰的样子,这次成功了一点。“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见面。”奥布兰对他说过这种话。他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或者说自以为知道。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来,人们永远看不到,然而如果有先见之明,就能神秘地分享到未来。因为从电屏传来的声音在他耳边聒噪着,他无法顺着那个思路往下想。他抽出一根烟噙到嘴上,一半烟丝立即掉到他舌头上,那是种难以吐出的苦涩尘土。老大哥的面庞浮现在他脑海中,取代了奥布兰的脸庞。像前几天所做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看着它。那张脸往上盯着他,凝重,平静,警觉,然而在两撇黑色八字胡后,隐藏的是什么样的微笑?像个沉重的不祥之兆,他又看到那几条标语: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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